省军休中心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19.12.2014  18:51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云民电〔2014〕96号)和省安办加强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要求,军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军休中心按照厅党组和上级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上林宽境办公区、食堂、活动中心和休养科院内的安全检查,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使干部职工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带头人和实践者。邀请云南消防培训部门到单位进行消防法规、防火、防震、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意识和消防技能。

二是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法,配合安置处对新迎、船房军休所等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的基础设施、消防设备、交通工具、电路煤气等各类硬件设施设备进行了随机调研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跟踪督察和指导,提出针对性建议,督促其改进和完善。中心综合科深入休养科院内、活动中心和上林宽境办公区,对各类服务保障设施、监控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维护,重点对用电、用气、用火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同时,加强了对服务对象思想情绪疏导、矛盾纠纷排查、服务管理规范等规章制度的整改完善。

三是完善安全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自查和抽查,军休中心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对特殊困难和鳏寡独居的军休干部和遗属也制定了相应的服务管理和责任制措施。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限时整改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并把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使安全防范工作常抓不懈。

 

 

 

 

                云南省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