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内燃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19.11.2014  17:5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的意见》(国办发〔2013〕1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内燃机产品质量监管,促进内燃机工业行业节能减排,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安排部署,2014年6月-10月,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内燃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内燃机属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目前我省有5家生产企业获证。此次抽查涉及全国12个省、直辖市40家生产企业;抽查的产品包括第二代单缸柴油机和节能型多缸柴油机(功率≦560kw),抽查的重点对象为内燃机生产企业;产品抽样、检验、判定严格按照《2014年节能型内燃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方案》规定执行,重点对排气烟度、排气污染物、安全性能检测、燃油消耗率、比质量、致命故障(I类)和严重故障、标定功率下限、起动试验(常温)、最大扭距和扭矩储备率、密封性能、一般故障(Ⅲ类)等涉及污染排放、能耗和重要机械性能指标。共抽查我省3家企业3个批次产品,有2个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达到66.67%,不合格指标主要是(6工况)排气污染物、标定工况燃油消耗率、扭矩储备率,具体抽查情况详见附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已将此次涉及我省抽查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及企业移交生产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并督促企业限期改正;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将此次节能型内燃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

 

附件:2014年云南省内燃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xls []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