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鼓励开展“以房养老”试点 力争2020年健康服务业规模达2000亿

15.10.2014  12:09

  去年9月起,“以房养老”不断引发讨论。昨日,我省公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到,我省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养老服务业建设,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意味着我省将探索“以房养老”新型养老方式。此外,《意见》还明确,到2020年全省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2000亿元以上,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体系。

   养老

   每千名老人拥有35张养老床位

  《意见》明确,我省将创新方式,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到2020年,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5张。力争实现85%以上的养老机构与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建成医养结合机制。

  除了传统的养老方式,“以房养老”对于云南而言仍然是一种创新。《意见》明确,我省要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养老服务业建设,研究推出老年养护新险种,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项工作由云南保监局牵头,省民政厅参与。

  针对社区健康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的问题,《意见》还规定,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提供养老服务设施。此外,还要提高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和中医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到居民家庭。支持社区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照料服务。

   医疗

   每千人医疗机构床位数达5.15张

  健康服务离不开全方位的医疗。《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预防保健的特色优势,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到2020年,除少数边远、民族地区以外,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科和中药房,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有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或中医馆;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值得注意的是,我省还将充分利用与东南亚、南亚毗邻的地缘优势和相近的用药习惯,鼓励和扶持中医药(民族医药)机构到境外开办中医医院、连锁诊所,积极推进中医药产业和养生保健服务产业的国际化发展。

  此外,在坚持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主导地位的基础上,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形成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多元办医格局。到2020年,全省医疗机构床位总数达24.6万张,每千人医疗机构床位数达5.15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