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12分制” 这个可以有

15.03.2016  16:54

    根据浙江绍兴市疾控中心提供的数据,去年绍兴越城区有7000多人被狗咬伤。这其中,除了有流浪狗的问题,也有不少是家养的宠物犬闯祸。今年3月起,越城区城管执法局根据《绍兴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在越城区范围内,试行养犬登记证记分制管理。如果在养犬过程中,有扰民等违规行为,就会被扣分,扣完12分,则有可能被吊销养犬登记证。(3月14日《钱江晚报》)

    近年来,城市频繁出现恶狗伤人、扰民等问题,影响了城市文明建设,也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绍兴越城区此次试行养犬登记证记分制管理,就是对狗患的积极应对。据了解,每条办理过养狗证的狗体内都有生物电子标示,记录狗主人等多类信息,管理部门就根据这个信息制定记分制。养狗也像开车一样,如果扣满12分将吊销养犬登记证,这一做法显然可以有。

    如何治理狗患?有城市制定“养犬指标”,如2015年6月1日施行的《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限定严格管理区内每户限养一只;2013年,哈尔滨也曾出台过类似条例,每户限养一只准养犬。单方面制定“养犬指标”,是简单的一刀切,并不利于控制犬只数量,倒更像是对民众权利某种程度的侵犯。

    要严控狗患,需要管住养犬人,狗虽然也是生命,但狗不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它只是宠物,正如车之于人,养犬人应该对狗的一切行为负责,如果狗出现违规行为,也就是养犬人管控不力,就像车主开车出现违规行为一样受到相应处罚。对养狗实行记分制,达到一定分数则吊销证件,这样才能让养犬人有所忌惮,这也是比较科学合理的审核养狗人资格的方式,避免了一刀切的粗放式管理办法。

    绍兴越城区此举,值得推广。狗患在各个城市都不同程度存在,要治狗患,并不是要扑杀所有狗,这虽然简单又显得彻底,但却没能顾及公众的正当权利。越城区的做法,肯定会让管理部门增加管理难度,但却兼顾了养狗人的个人权利及公共利益。城市治理就需要多用心思,多动脑子,要能权衡各方利益,求取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而要能积极作为,切实解决问题,哪怕为此增加管理难度,为管理者增加“麻烦”。“养狗12分制”就体现了管理智慧,是一次值得肯定的管理创新。(春城晚报 评论员戴先任)

编辑:文丽荣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