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通报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 首次将“精神暴力”纳入家暴范畴

25.11.2015  17:58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11月25日,是第16个“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最高人民法院日前通报法院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情况及相关典型案例。目前,家庭暴力问题作为离婚案件的重要诱因,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家庭的稳定与和谐,而在此次通报中,除了“恋人间的暴力”外,还首次将“精神暴力”纳入家庭暴力范畴。

    “家暴”这个词,最早进入公众视野的时候,还要从2002年的一部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说起,剧中外表和善斯文的医生安嘉和,在家里却频频对妻子拳脚相加……那样狰狞的面孔、嘶吼、毒打不仅仅存在于电视剧中,也不只是艺术的夸张,其实家暴离我们并不远。

    2013年,云南省妇联接收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来信来访来电投诉多达12000件,其中,涉及家暴的有3161件,占到了所有投诉的25.6%。而不知道投诉,或是没有勇气来投诉的更是不知道有多少,可见,在云南遭受家暴的家庭也并不少。

    在云南,近年家庭暴力呈现高增长和形式多样化的趋势,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昆明市妇联采取了“建立社区投诉受理处”、“开通妇女维权热线”,聘请相关律师和心理专家普及相关法律,疏导家庭关系等多种措施。然而,妇联也有“难言之隐”,据市妇联一位负责人表示,由于昆明预防家暴及家暴追责方面的相关法规尚不健全,很多家暴被视为家务事,妇联只能通过调解、疏导来制止暴力发生。

    和其他暴力一样,家庭暴力是侵犯公民基本人权的违法行为,对于个人、家庭以及社会等都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受影响最严重的也许就是遭受或目睹家暴的孩子。家暴的阴影会伴随他们的一生,会直接影响他们的性格。经历多了也许将来另一个家暴者就这样被潜移默化的“培养”了出来。

    今天,人民日报发微博,倡导社会向妇女暴力说不,向家暴说不!人民日报微博特别强调:家暴不是家庭中临时的小吵小闹!也不是忍一忍就完结的!更不是单纯的受暴者自己的过错!受暴者并不是没用的弱者!千万不要为了孩子隐忍不离婚!

编辑:王莹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