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反典型“双对照”让全州党员学有目标做有警示

23.06.2017  10:46
 

本报讯(通讯员 尹智 邹阳) 培树58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典型,通报24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这是我州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采取正反典型“双对照”推动工作的一个缩影。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州以典型榜样为引领,让党员干部学有目标,以反面案例为鉴镜,让党员干部做有警示,通过正反对照,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榜样引领,让学有目标。全州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结合“庆祝建党96周年”和“喜迎党的十九大”为主题,扎实开展学先进争优秀当先锋活动,选树了在脱贫攻坚主战场、洱海保护第一线、改革发展最前沿以及联系服务群众、抢险救灾等方面事迹突出的58个“‘两学一做’榜样”先进典型,以先进典型和身边的人和事,激励广大党员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

以案为鉴,让做有警示。在抓实正面宣传的同时,全州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廉政教育工作,州纪检监察机关选取了近年来州内具有代表性的24个违纪典型案例,编印成“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读本。结合全州党支部“全面体检”行动和党员“党性体检”,始终把坚持问题导向,抓实警示教育贯穿“两学一做”全过程,利用职工集体学习时间,对每一个案例进行认真学习和反思,对照检查,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切实做到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正反对照,让抓有实效。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通过正反典型“双对照”,进一步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以及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引导党员干部做洱海保护治理的忠诚卫士,做精准脱贫的先锋模范,做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服务标兵,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建功立业。“通过学习,我们看到了自己与榜样的差距,同时也增强了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只有不忘初心,继续前行,才能成为一名真正合格的共产党员。”一名党员干部深有感触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