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公考22人考作弊4名“助考”被批捕 其中一嫌犯是监考老师

06.06.2015  15:07

    和考生签订作弊协议,考前交1000元的作弊设备抵押金,考试结束后,考生归还作弊设备即退押金。笔试通过后,每名考生需要再分别支付3.5万—6万元不等的款项;如未通过,分文不取。2日,利用无线设备为公务员考生提供作弊服务的4名犯罪嫌疑人,被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批准逮捕。

    2015年4月25日,是云南省2015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日子,上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开考后不久,在昭通市一考场内,监考老师发现一名考生正在使用无线设备作弊,考务办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该考生交代,其所使用的考试作弊设备由尹某提供。民警锁定尹某正在曲靖市麒麟区范围内活动,便请求曲靖市公安局协助查找尹某的下落。曲靖警方于4月25日17时许,在曲靖市麒麟区将犯罪嫌疑人何某、符某抓获,查获作弊器材24套,以及签订好的“作弊协议”19份,准考证复印件22份。5月8日,5月16日,嫌疑人尹某及周某也相继落网。

    犯罪嫌疑人何某,宣威人,无业,为了实施考试作弊,他从网络上购买了用于作弊的设备24套,在得知其朋友符某系今年公务员考试的监考老师后,便让符某帮其传送考试题目,并承诺给报酬。

    4月25日上午9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开考。曲靖市某学校考点的82考场内,监考老师符某以主考官的身份,用手机拍摄试卷,将题目发送给等候在考场外的何某。何某转发给等候做题的周某,周某又转发给事先找好的4名枪手。最后由何某将整理好的答案发送到与其签订作弊协议的22名考生的手机上。(都市时报 记者孔德怀 通讯员张玉绒 闻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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