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党章党规进课堂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党章党规“进党校进课堂进媒体”学习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15号)精神,现就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落实党章党规进课堂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开展党章党规“进党校、进课堂、进媒体”(以下简称“三进”工作)学习教育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是省委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党章党规进课堂工作是“三进”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和改进对青少年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对于让党的基本知识入脑入心,着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社会责任感,引导广大学生爱党爱国、树立崇高理想、陶冶道德情操、勤奋学习知识、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党章党规进课堂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认真落实,有序推进
(一)加强课堂主渠道教学。 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初中思想品德课、小学品德课在党章党规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依据学生的年龄特征、认知方式、知识结构和不同阶段、层次、类型教育的具体培养目标以及学校实际,循序渐进地将爱党爱国、党章党规的内容融入教学,推进党章党规进课堂。高校要结合《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等职业学校要结合《经济政治与社会》《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普通高中要结合思想政治课的《政治生活》《文化生活》模块教学,初中要结合思想品德课教学,小学要利用《品德与社会》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强化爱党爱国、党章党规的教学。确保高校每学年8个学时,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每学年6个学时,初中每学年4个学时,小学每学年2个学时用于党章党规教学。同时,要发挥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形势与政策教育,中小学时事教育在党章党规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各地各校要认真制定教学计划,确保课程、课时、内容、师资、教学资源、考核评价“六落实”。要通过开展集体备课、听课、评课、摩课、说课、教学比赛等方式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学校的业余党校、团校教育。 要将党章党规作为学校的业余党校、团校教学内容,对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团学骨干进行培训。对党员发展对象的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充分使用好我省大学生党课教材《到党旗下集合》《高中阶段学校党课教材》等培训教材。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在学校的业余党校、团校教育中加强党章党规教学。
(三)加强实践教学。 要利用校内外廉政教育基地、实践教育基地、实习实训基地,特别是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遗址、烈士纪念馆、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结合劳动教育、思想品德教育、社会实践、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安全有序、灵活多样地组织开展以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从实践中获取知识能力、服务社会能力为核心的体验实践活动,在学思结合、知行统一上下功夫,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于习惯、融为素质上着力。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在学校的实践育人环节加强党章党规教育。
(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结合贯彻落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教党〔2016〕4号),丰富教育载体,每年组织开展以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爱中国共产党、爱社会主义为主题的校园文化系列活动。以“校园文化月”“校园文化周”“校园文化节”等为平台,通过看、读、唱、写、讲、画、赛和微博、微信、微电影等生动有效的形式开展学习宣传,让广大青少年学生认识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挥党建带团建、团建带队建作用,依托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学生社团等组织,开展“永远跟党走”“红领巾心向党”“童心向党”等主题活动,潜移默化地对各个阶段的学生开展教育。2016年,要认真组织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系列活动。发挥校内宣传文化阵地和社会新闻媒体,特别是新兴媒体的作用,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章党规的良好氛围。2016年3月底以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门户网站上设立党章党规进课堂主题网站,初步形成有主题网站、有校园广播节目、有专题宣传栏(橱窗)、有黑板报、有报刊(手抄报)的“五有”宣传氛围。
三、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行政负责人要依法依规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加强对党章党规进课堂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有方、保障有力,统筹协调、运转有序,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落实机制。
(二)强化人员培训。 分层次、分类型、多形式对党章党规进课堂工作进行培训。举办党章党规进课堂管理者培训和骨干教师培训。在学校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组织人事、宣传(德育)、纪检监察干部以及教育行政管理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中,融入相关内容。在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思想政治理论课、德育课教师培训,辅导员、班主任培训,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中,安排相关专题。
(三)强化科研教研。 依托各级教研机构和学校开展相关研究。组织力量研究党章党规进课堂高校、中职、中学、小学4个教学指导建议。支持和鼓励高校专家学者积极申报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开展相关项目研究,提升科研服务水平。通过多种方式促进一线教师开展行动研究。
(四)强化督导检查。 从2016年起,要将党章党规进课堂工作纳入高校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内容,纳入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纳入州、市教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党章党规进课堂工作专项督查,推进党章党规进课堂工作健康有序发展。2016年内适时召开党章党规进课堂工作推进会和经验交流会。
各地各校要立即开展党章党规进课堂工作,制定实施方案,以适当方式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要尽快制定党章党规进课堂工作实施方案(一式3份),于2016年3月21日前报送至省委高校工委宣传统战部,并及时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联 系 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10015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
各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党章党规“进党校进课堂进媒体”学习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15号)精神,现就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落实党章党规进课堂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开展党章党规“进党校、进课堂、进媒体”(以下简称“三进”工作)学习教育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是省委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党章党规进课堂工作是“三进”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和改进对青少年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对于让党的基本知识入脑入心,着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社会责任感,引导广大学生爱党爱国、树立崇高理想、陶冶道德情操、勤奋学习知识、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党章党规进课堂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认真落实,有序推进
(一)加强课堂主渠道教学。 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初中思想品德课、小学品德课在党章党规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依据学生的年龄特征、认知方式、知识结构和不同阶段、层次、类型教育的具体培养目标以及学校实际,循序渐进地将爱党爱国、党章党规的内容融入教学,推进党章党规进课堂。高校要结合《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等职业学校要结合《经济政治与社会》《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普通高中要结合思想政治课的《政治生活》《文化生活》模块教学,初中要结合思想品德课教学,小学要利用《品德与社会》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强化爱党爱国、党章党规的教学。确保高校每学年8个学时,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每学年6个学时,初中每学年4个学时,小学每学年2个学时用于党章党规教学。同时,要发挥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形势与政策教育,中小学时事教育在党章党规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各地各校要认真制定教学计划,确保课程、课时、内容、师资、教学资源、考核评价“六落实”。要通过开展集体备课、听课、评课、摩课、说课、教学比赛等方式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学校的业余党校、团校教育。 要将党章党规作为学校的业余党校、团校教学内容,对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团学骨干进行培训。对党员发展对象的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充分使用好我省大学生党课教材《到党旗下集合》《高中阶段学校党课教材》等培训教材。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在学校的业余党校、团校教育中加强党章党规教学。
(三)加强实践教学。 要利用校内外廉政教育基地、实践教育基地、实习实训基地,特别是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遗址、烈士纪念馆、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结合劳动教育、思想品德教育、社会实践、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安全有序、灵活多样地组织开展以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从实践中获取知识能力、服务社会能力为核心的体验实践活动,在学思结合、知行统一上下功夫,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于习惯、融为素质上着力。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在学校的实践育人环节加强党章党规教育。
(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结合贯彻落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教党〔2016〕4号),丰富教育载体,每年组织开展以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爱中国共产党、爱社会主义为主题的校园文化系列活动。以“校园文化月”“校园文化周”“校园文化节”等为平台,通过看、读、唱、写、讲、画、赛和微博、微信、微电影等生动有效的形式开展学习宣传,让广大青少年学生认识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挥党建带团建、团建带队建作用,依托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学生社团等组织,开展“永远跟党走”“红领巾心向党”“童心向党”等主题活动,潜移默化地对各个阶段的学生开展教育。2016年,要认真组织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系列活动。发挥校内宣传文化阵地和社会新闻媒体,特别是新兴媒体的作用,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章党规的良好氛围。2016年3月底以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门户网站上设立党章党规进课堂主题网站,初步形成有主题网站、有校园广播节目、有专题宣传栏(橱窗)、有黑板报、有报刊(手抄报)的“五有”宣传氛围。
三、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行政负责人要依法依规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加强对党章党规进课堂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有方、保障有力,统筹协调、运转有序,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落实机制。
(二)强化人员培训。 分层次、分类型、多形式对党章党规进课堂工作进行培训。举办党章党规进课堂管理者培训和骨干教师培训。在学校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组织人事、宣传(德育)、纪检监察干部以及教育行政管理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中,融入相关内容。在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思想政治理论课、德育课教师培训,辅导员、班主任培训,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中,安排相关专题。
(三)强化科研教研。 依托各级教研机构和学校开展相关研究。组织力量研究党章党规进课堂高校、中职、中学、小学4个教学指导建议。支持和鼓励高校专家学者积极申报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开展相关项目研究,提升科研服务水平。通过多种方式促进一线教师开展行动研究。
(四)强化督导检查。 从2016年起,要将党章党规进课堂工作纳入高校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内容,纳入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纳入州、市教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党章党规进课堂工作专项督查,推进党章党规进课堂工作健康有序发展。2016年内适时召开党章党规进课堂工作推进会和经验交流会。
各地各校要立即开展党章党规进课堂工作,制定实施方案,以适当方式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要尽快制定党章党规进课堂工作实施方案(一式3份),于2016年3月21日前报送至省委高校工委宣传统战部,并及时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联 系 人: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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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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