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云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委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2018年1月23日)

12.02.2018  18:41

  喻顶成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云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十一届省政协五年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十一届省政协以来,在中共云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广大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以中共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积极运用提案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五年来,省政协共收到提案材料3548件,立案交办3367件,占提案总数的94.9%。其中,党派、团体和专委会集体提案724件,占21.5%,委员提案2643件,占78.5%;涉及经济类1941件,教科文卫体类834件,党群政法类592件,分别占提案总数的57.6%、24.8%、17.6%。目前,所有提案已全部办结。

  从提案内容看,在经济建设方面,紧扣调整经济结构、开放型经济、实体经济、高原特色经济发展等内容提出提案1602件。在政治建设方面,紧扣优化政治环境、创新行政执法体系、健全社会管理保障机制、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打击网络诈骗、维护边疆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民族地区持续健康发展等内容提出提案327件。在文化建设方面,紧扣提升公民素质、创建文明城市、加强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加强沿边文化交流等内容提出提案379件。在社会建设方面,紧扣加强社会保障、加大民生投入、完善公共医疗卫生体系、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就业服务机制等内容提出提案745件。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紧扣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加大环境污染惩治等内容提出提案314件。这些提案凝聚着委员们的智慧和心血,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向往,具有较强的时代特征和政协特色,充分体现了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的责任担当和参政议政能力,为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较好地发挥了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从办理情况看,提案意见建议得到较好运用和采纳的A类1728件,占51.3%,较上届的40.2%上升了11个百分点;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1423件,占42.3%,较上届的52.1%下降了6个百分点;留作参考的C类216件,占6.4%,较上届的7.7%下降了1个百分点。对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170多件提案,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难点问题的120多件提案,涉及社会普遍关注热点问题的340多件提案,承办单位十分重视、认真办理,特别是主席会议确定的重点提案和提案委员会督办的重要提案,均得到了各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和重点办理,收到了很好的办理效果。580余条意见建议被吸纳并落实到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发展规划或部门工作中,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五年来,共有250件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60个提案工作先进单位、99名省政协委员、200名提案工作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五年来,十一届省政协常委会紧扣中共中央提出的战略目标,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云南“三个定位”,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任务开展提案工作,发挥了提案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省委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将政协提案作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省委常委会议每年都专题听取政协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政协提案工作。省委陈豪书记十分关注政协提案工作,在2016年《省政协提案办理重点视察情况报告》上作出明确批示,要求各承办单位认真办好政协提案,切实改进自身工作。省委省政府领导每年对省政协重点提案办理作批示,并跟踪督办重点提案和参加重点提案办理面商会。省政协全会、常委会和主席会议始终把提案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听取和审议《提案工作情况报告》《提案审查情况报告》,主席会议审定重点提案和优秀提案,主席会议成员领衔督办重点提案。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加强与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沟通协调,积极组织参与提案办理调研、视察、协商和督办工作。各提案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坚持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职能处室主办,形成了领导重视、职责分明、重点突出、落实到位的提案办理工作格局,确保了提案办理成效。

  (二)提案质量不断提高

  十一届省政协常委会始终把提案质量作为提案工作的“生命线”。五年来共征集提案选题线索870余条,印送住滇全国政协委员和省政协委员及政协各参加单位参考。采取不同方式组织省政协委员进行了6次培训、108次调研、32次视察,积极为委员搭建知情明政平台。严把提案审查立案关,对每份提案材料逐一审核,对内容相似的28份提案材料合并立案,对181份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作其它方式处理。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质量意识不断增强,自觉深入基层摸实情、找选题,分析问题、研究对策,结合自身和单位实际提出了《加快云南陆路建设》《云南省天然橡胶加工业整合升级》《构建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生态体系》《推进全域旅游建设、加快实现云南旅游转型升级》《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和发展》等一大批质量较高的提案。总体看,本届省政协提案与往届相比质量明显提高,特别是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的集体提案,选题紧扣中心,内容客观实在,建议具体可行,质量普遍较高。

  (三)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十一届省政协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政协云南省委员会提案办理协商实施办法》,修订了《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提案工作机制。坚持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不断加强提案工作研究,丰富提案工作内容,创新提案工作机制。加强与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单位的沟通协商,采取每年召开提案复核会、提案交办会,认真开展提案立案前和交办前协商,增强提案交办的准确性。采取召开提案工作座谈会,集中全省提案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探索全省提案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的新办法。采取组织召开提案办理面商会,实现重点提案重点面商、集体提案专题面商、委员提案积极面商,使提案办理面商成为常态。采取召开提案承办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提案办理经验,规范提案办理程序和提案复文,推进提案办理由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转变,使提案办理由过程办理向实效办理转变。

  (四)办理成效明显增强

  十一届省政协常委会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联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在每年提案工作会、提案复核会、提案交办会,提案承办工作座谈会上,都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业务辅导,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和办理协商要求。坚持每年遴选重点提案、挑选重要提案跟踪督办,组织重点提案督办调研,协调召开重点提案面商会,达到了以点带面的办理效果。认真开展B类提案“续办续复”和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加强对提案办理情况视察调研,做好提案办理跟踪问效。在督办《加强非公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建设云南生物及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创新园》《加强我省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云南省农村人员返乡创业情况》等158件重点提案、重要提案中,坚持由省政协领导领队,组织政协委员、提案者、提案承办单位、提案督办单位,对提案提出的问题深入调研,形成《政协专报》19份,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并批转相关部门抓落实。各承办单位始终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重要职责,把协商民主贯穿于提案办理全过程,认真开展办前、办中、办后协商,主动邀请提案者、提案督办单位参加提案办理调研,共同探讨提案办理措施,许多好的意见建议被认真采纳,取得了很好的办理成效。

  (五)服务质量得到优化

  十一届省政协常委会充分发挥政协协商各方、联系内外的重要作用,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搭建服务平台,有效促进了提、办双方良性互动。五年来,省政协共组织召开提案承办座谈会1次、提案工作座谈会5次,为省政协委员提供提案线索510余条,向住滇全国政协委员提供参考材料360余份,跟踪督办重点提案52件、重要提案106件,组织开展提案办理重点视察5次、提案督办调研67次,培训各级政协提案工作人员744人次,协调召开重点提案和重要提案办理面商会83次,整理编辑《重要提案摘报》79期,为全省提案工作提供了优质服务。为推进省政协提案工作信息化建设,投入250多万元,在全面加强硬件建设的基础上,集中对省政协提案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研发升级,完善了网上查询、提交、审核、交办、答复、反馈、督办、统计、公示功能,本次会议已投入使用,极大提升了提案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加大提案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报道政协提案的线索征集、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提案面商、办理成效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扩大了提案工作社会影响。

  五年来,十一届省政协常委会坚持提案工作的全局性定位,着眼形势发展对提案工作赋予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工作,丰富内容,总结经验,使提案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提升。主要有五点启示:

  一是坚定政治方向是做好提案工作的根本保证。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是协助党委政府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渠道。政协提案工作必须把团结、民主两大主题作为根本遵循,必须把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根本原则,必须把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作为根本着眼点,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为政协委员和各党派、团体、专委会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搭建平台,确保提案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基本原则。紧扣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基本准则,也是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要原则。政协提案工作必须着眼省委省政府工作全局,聚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深化改革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必须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发展战略,服务“三个定位”和新发展理念。必须着力抓好重要领域改革、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生保障和改善等重点重要提案的遴选与督办工作,致力彰显提案在服务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中的应有价值。

  三是注重提案质量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客观要求。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只有高质量的提案才能办出高质量的效果。政协提案工作必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通过选准课题、调研论证、深入思考、精心写作,提出立意高、分析透、建议准、措施实的“精品”提案。通过加强协商、严格程序、跟踪督办,提升提案办理质量。通过办理视察、跟踪督办、组织面商,加强与提案者和承办单位的沟通协商,促进提案工作各环节的无缝对接和有序开展。

  四是深化办理协商是做好提案工作的有效途径。提案办理协商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完善提案办理、提案落实的过程,也是做好提案工作的有效途径。必须把协商民主贯穿于提案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提案提出、立案、交办、办理、督办、反馈等各个环节。必须不断创新协商形式、丰富协商内容、搭建协商平台,努力使协商内容“亲民”、协商过程“近民”、协商成果“惠民”。必须作风务实,讲求实效,不走过场,实现在充分协商中增进理解、凝聚共识、寻求对策、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是做好提案工作的有力保障。实践证明,省委省政府重视政协提案工作,对省政协提案工作和每年重点提案办理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提案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省政协常委会将提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采取常委会、主席会议专题研究提案工作,主席会议成员牵头督办重点提案,为做好提案工作起到了强有力的引领作用。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挂率办理政协提案,亲自参与提案办理调研、协商,确保了提案办理成效。

  过去的五年,是我省政协提案工作不断发展,取得新成效,跃上新台阶的五年。成绩的取得,是中共云南省委的坚强领导,省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省级各承办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政协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省政协的提案工作与新时代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社会各界的期盼还有差距。比如政协委员的提案质量还需不断提高,提案办理质量还需不断增强,提案工作机制还需不断完善,提案服务水平还需不断提升。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入研究,加以改进。

  

  新一届省政协提案工作要主动适应和把握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努力提高提案质量,增强办理实效,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以中共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确保政协提案工作的正确方向

  中共十九大描绘了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人民政协提案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十九大确立的各项目标任务建言献策。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贯穿提案工作各个环节,切实用十九大精神统领提案工作,把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各族各界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十九大精神上来。结合云南省情和提案工作实际,从自身比较熟悉、有专长的领域着手,深入调研,提出高质量的提案,谱写政协提案工作新篇章。

  (二)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把提案作为政协履职的重要途径

  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重要方式,是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履行职责的重要途径。新一届政协委员要加强政协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充分认识提案在政协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把握新时代对政协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把提案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积极通过提案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政协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强提案工作研究,相互支持,通力协作,形成提案工作更大合力。

  (三)强化提案办理协商,推动协商民主向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提案办理协商是政协协商的重要方式。要深入贯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办理协商办法》,充分发挥提案办理协商在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努力提升提案办理协商质量。进一步健全承办单位、提案者、政协组织三方办理协商机制,把协商民主作为提案办理的必要环节,贯穿到提案交办、办理、成果反馈全过程,增强协商成效。探索完善提案审查、公示、监督有效机制,有序推进提案内容、办理过程、办理结果“三公开”。

  (四)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努力开创人民政协提案工作的新局面

  政协提案涉及领域广泛,提案工作任务繁重,需要提案工作者默默奉献,付出辛勤的劳动。要配齐配强提案工作队伍,健全完善学习培训教育制度,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保持队伍结构的连续性、稳定性。充分发挥提案综合管理系统作用,开展网上接收、审核、交办、督办、公示,不断提升提案工作效率和质量。积极拓展提案工作领域,探索创新方式方法,为提案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提案工作经验做法,不断扩大社会影响。

  各位委员,新时代赋予提案工作新任务、新要求。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云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努力在新时代中把握新机遇,在新征程上续写新篇章,为推进我省跨越式发展出实招、献良策,为云南决胜脱贫攻坚、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