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31.07.2017  15:25

云商发〔2017〕17号
  
  

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7〕285号)、《 云南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7〕37号)等文件要求,我厅决定自2017年7月至10月底,集中开展全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云南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云南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云南省商务厅
                                                            2017年7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商贸处    刘海峰    0871-63210024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
 
云南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7〕28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7〕3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结合我省安全生产、防汛、反恐、夏季消防安全监察、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分工,省商务厅决定自2017年7月至10月底,集中开展全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结合我省安全生产、防汛、反恐、夏季消防安全监察、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分工,配合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防汛、反恐专业管理部门,以坚决遏制商贸领域重特大事故为重点集中开展大检查。按照“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的总体要求,通过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促进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云南省商务厅成立“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和良辉厅长担任组长,张红霞副厅长任副组长,负责全省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省商务厅商贸处、市场建设处、市场运行处、 市场秩序 处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此次工作的日常调度和信息综合。
  三、检查内容
  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结合我省安全生产、防汛、反恐工作分工,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检查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和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情况、大检查落实情况。
  (一)对州市商务主管部门,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动员部署情况。各州市商务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对本地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出安排部署。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保障、制度建设等方面构建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情况。
  3.配合开展检查情况。配合安监、消防等部门,对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企业、住宿场所、成品油销售企业油库和加油站,肉、糖等商品储备库,商务主管部门主办和参与主办的展会、节庆活动等商贸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4.督促企业排查治理隐患情况。重点检查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建立应急预案,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
  5.对下级商务主管部门督查情况。
  6.当地人民政府要求的其他事项。
  (二)对各商贸企业,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长效工作机制情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标准化情况;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各类设施、设备、生产经营等环节是否符合《消防法》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例如:商场、超市等是否依法依规做好电梯安全、防火安全、促销活动安全等;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是否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维护冷库等设施设备安全运行,使用防火材料等;餐饮企业是否对天然气、液化 石油 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使用加强安全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从业资质,持证上岗;肉、糖等商品储备库是否具有完善的防火、防水、防震、防液氨泄漏等安全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商务主管部门主办和参与主办展会、节庆活动的具体承担单位,是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保等安全保障工作。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并按要求进行整改情况;近年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6.当地人民政府要求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阶段(7月)
  1.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分工,制定本地区商贸领域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  各州市商务部门要督促商贸企业按照大检查要求,制定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商务主管部门。
  (二)深入检查(8月)
  1.层层督查。省商务厅对省级商贸企业和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督查;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的商贸企业和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督查;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商贸企业进行督查。
  2.深入检查,督促整改。各州市商务部门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商贸领域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安监、消防等部门,深入企业对照检查表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联合执法,依法严厉处罚;对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要突出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地下商场、超市和餐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单位,突出节假日、汛期等重点时段,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请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填写《云南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统计表》按时上报(请同时报送电子版)。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开展检查、层层督查和督查整改等阶段性情况于8月15日前书面上报省商务厅。
  (三)巩固检查成果,总结检查工作。(9-10月)
  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前期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深入开展检查、抽查,巩固前期检查成果。
  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分析大检查重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形成大检查总结报告,于9月20日前报送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将按有关要求适时开展督查,对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大检查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保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力落实推进。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防汛、反恐工作实际,抓紧制定细化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深入贯彻落实大检查的总体要求、工作安排等,细化明确本行政区域内商务领域大检查的检查范围、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并增强可操作性,确保大检查有序推进。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安全生产监管、防汛、反恐部门,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确保此次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商务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深入开展宣传报道,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参与大检查的浓厚氛围。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大检查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大检查中形成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指导督促商贸企业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全面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附件:云南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统计表 127255.xlsx

来源:  商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