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田海检察长:“六位一体”深入推进检察援藏工作

04.11.2015  09:45

      11月3日,云南省检察机关援藏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提出,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省委、高检院贯彻落实援藏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西藏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全面推进全省藏区检察工作,以检察业务、干部人才、教育培训、检察文化、信息科技、资金项目“六位一体”格局深入推进检察援藏工作。省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出席会议作讲话。
      王田海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一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促进民族团结,确保藏区社会和谐稳定。要坚定不移开展反分裂斗争,维护国家安全。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坚持依法治理、主动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促进长治久安。二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着力为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藏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着力提升队伍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政治建检,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员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加大藏区检察人员上挂下派、岗位实践力度,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专业素质能力。
      王田海强调,全省检察机关特别是担负援藏任务的州市检察院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落实中央和高检院的部署,按照“长期建藏”和“六位一体”援藏格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规划和措施,全面推进检察援藏工作深入开展。要认真贯彻高检院统筹、省检察院主导、州市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落实的检察援藏工作领导体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上下衔接、对口协调、各司其职、高效运转的检察援藏工作机制。要着力在精准帮扶、精准援助上下功夫,提升援藏工作成效。建立援藏工作基本档案,制定有针对性的援助方案,创新“点对点”精准援助方式,突出不同岗位、不同业务、不同类别援助工作的差别化要求,因院施策、分类施策,制定实施精准的干部人才选派、智力援助、岗位实践锻炼、资金项目支持等措施,提高援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进一步改进援藏工作方法,注重培植藏区检察机关自我造血机能,增强其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援藏工作从“外部输血”向“自我造血”转变,促进藏区检察机关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据了解,2010年9月,云南省检察机关启动援藏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援助机制,五年来,省检察院和昆明、曲靖、玉溪、红河、楚雄、大理等州市检察机关,对口援助迪庆州检察院及德钦县、维西县、香格里拉市、贡山县、玉龙县、洱源县等藏区检察院,突出援助重点,实实在在开展工作,真心帮,真情帮,为藏区检察机关的业务建设、“两房”建设、装备更新、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检察文化建设等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共援助资金1700余万元,协调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两房”建设资金、专案办理及边境协查站建设专项资金4500余万元;选派了48名业务骨干到藏区检察机关帮助工作累计163个月,共接收藏区检察院干警55人162个月的跟班锻炼学习;先后选送藏区143名检察人员到北京、上海、天津、成都等地学习,开阔视野、积累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支援下,我省藏区检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显著加强,经费保障逐年递增,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办公办案条件明显改善,检察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会上,昆明、曲靖、红河等对口援助检察院作交流发言,迪庆州检察院代表受援院发言。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委藏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光海作讲话,对全省检察机关援藏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援藏工作,部署及时,措施具体,工作实在,成效显著,为藏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肖卓主持会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许绍政、沈曙昆,反贪局长庄李全,政治部主任戴富才出席会议。对口援助和受援的检察院检察长、省检察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