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六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省委检查验收组的初评

31.08.2015  19:32

  2015年8月28日上午,《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司发电[2015]31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云南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云司发电[2015]61号)有关要求和省委的安排部署,由团省委景绚副书记任组长的省委“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组第十三组一行四人到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召开了汇报会。

  省旅游发展委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陈祯龙同志受委党组书记、主任段跃庆同志的委托,从组织领导、基础保障、制度建设、宣传教育、依法治旅、工作成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向检查验收工作组汇报了省旅游发展委“六五”普法工作情况,委机关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财务统计处、老干办及省旅游职业学院、旅游执法总队、信息中心、宣传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省旅游行业协等委属事业单位和部门参加了会议并就本部门的“六五”普法情况作了补充介绍。 

  会上,景绚组长认真传达了省委关于“六五”普法检查检工作的有关要求,详细说明了检查验收工作的基本流程、环节步骤和注意事项,要求省旅游发展委高度重视并配合做好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工作组在认真听取省旅游发展委“六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对照《机关“六五”普法检查验收评分细则》评分标准,逐项查看台帐痕迹资料,实地抽查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法律进机关”相关情况,严格考核了省旅游发展委“六五”普法工作。

  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帐、实地抽查等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工作组对省旅游发展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及扎实的迎检工作安排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充分的肯定,依据《机关“六五”普法检查验收评分细则》评分标准要求,给予考核评价98分,同意顺利通过初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