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局六举措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18.07.2016  20:44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稳增长”的作用,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均衡性和时效性,近日,昆明市财政局提出六项措施,加强财政支出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量化目标。各级财政部门在保证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的同时,硬化预算执行约束机制,对到期未执行完毕的项目资金,原则上一律收回平衡预算。 

  二是督促落实部门对支出进度的主体责任。督促部门落实支出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项目储备和项目组织实施力度,坚决杜绝“资金等项目”和“资金沉淀”等情况,要严格资金管理、注重绩效目标,切实加快项目支出进度,确保财政资金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是切实加快新增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各地收到上级下达的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发行额度后,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确保债券资金依法规范使用。同时,按轻重缓急的原则,将新增债券资金重点用于本地区社会效益突出、带动效应明显、关系发展瓶颈的重大项目,主要投向前期工作准备充分,能尽快形成有效支出的项目,以及续建项目、收尾工程项目,并及时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足额拨付资金,坚决杜绝“资金沉淀”的现象。  

  四是狠抓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支出进度。进一步加大应交回财政存量资金清收力度,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及时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应收回财政统筹使用的,必须限期收回;应上缴上级财政的,必须限期缴回。同时,继续将各地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纳入市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范围,把考评结果作为分配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重要依据;对各地财政存量资金消化进度和收回存量资金形成实际支出的进度继续实行按季通报制,督促各级财政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力的地区进行通报和约谈。 

  五是全力抓好政府性基金支出进度。根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入库进度,及时统筹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努力实现“当年收入、当年支出”。大力压缩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规模,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及时调整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六是加强责任督导和考核结果运用。加强对本级预算单位和下一级财政部门的督促指导,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本地区预算执行进度;同时,进一步加大支出进度的考核力度,并由市财政局对考核结果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