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15年561名干部违反“六个严禁”受党纪政纪处分

22.03.2016  18:58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记者3月22日从云南省“六个严禁”“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2015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共查出违反“六个严禁”规定的问题920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61人、组织处理359人。

据通报,2015年,省级各主责部门协同责任单位,先后成立120个检查组,采取专项工作督查、专项纪律检查、专项整改督查等方式,对16个州(市)和部分省直部门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督。

4起违反“六个严禁”典型案例

昆明市官渡区原区长喻飞在担任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区委办主任、副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价值40万元购物卡及10万元现金,为其在官渡区金汁河改造等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方面谋取利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扶贫办原主任李燕洪违规向13家合作社和公司发放贷款贴息补助资金105.1万元,向企业虚列支出套取扶贫资金23万元,期间收受他人贿赂4.9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大理州鹤庆县社保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存在单位法人、出纳印章和现金支票管理等方面漏洞,致使该保险中心出纳段丽坤采取私自开具大额现金支票,通过取现、取现转存等手段,挪用社保资金2468.31万元。涉及该案的3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分别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9名科级领导干部分别受到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党内严重警告,以及撤销行政职务、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和降级处分,3名涉嫌犯罪人员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