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禁燃区逾43平方公里 昆明主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06.06.2016  19:10

本报讯 昆明市不断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十二五”以来,昆明市主城区空气质量总体良好。

昆明市委、市政府对改善空气质量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规定,从工业控制、能源调整、扬尘防治、机动车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改善昆明市空气质量,特别是颗粒物防治的具体措施,为全市空气质量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昆明市住建、城管、交运、气象、环保、公安等部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从建筑、道路、施工扬尘管理,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监管,城市绿化及道路卫生管理等方面,下大力开展综合整治。

为严控大气污染源,昆明市在加强工业大气污染治理、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六个百分百”的同时,新增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逾43平方公里,黄标车限行区域扩大到主城区二环以内,全市共淘汰黄标车逾3.6万辆。

在强化空气质量管理上,昆明市于2012年12月在西南地区率先按照国家新标准发布空气质量。编制《昆明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平台建设方案》,建设大气环境预测预警业务化系统平台。实行全市各县区、开发区(度假区)空气质量周通报和月排名制度,进一步加大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力度。

昆明市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出台《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问责办法》,将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履职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约谈问责。

昆明市环保局与市气象局合作建立了昆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开展未来空气质量预报工作,并投入业务化运行,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昆明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效促进了昆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监测数据表明,“十二五”以来,昆明市主城区空气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细颗粒物、臭氧浓度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可吸入颗粒物2011年~2013年呈上升趋势,2013年~2015年明显下降。影响昆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已由原来的二氧化硫变为颗粒物。

5年间,昆明市主城区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其中,2015年昆明市主城区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名列第八。 蒋朝晖 柳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