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将清理整治公路、铁路沿线5类广告设施

23.06.2020  09:00

昨日,我市召开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副市长高中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级相关部门对目前昆明市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整治工作情况作了汇报。根据省政府相关要求,昆明市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在5月启动了全市范围内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本月底前,我市将清理整治5类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全面整治宣传标语过多过滥等乱象,消除安全隐患,净化美化路域环境。

范围

本次整治包含5个类别

一是未经依法审批许可的,许可期限到期或逾期的,或经依法审批许可但擅自变更内容、变更审批用途的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一律依法依规拆除;

二是影响交通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的,可能遮挡公路、铁路沿线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监控探头区域的,设置在公路服务区等服务设施内影响车辆出入安全的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一律依法依规拆除;

三是附着在公路、铁路附属设施及跨线桥(涵洞)上的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一律依法依规拆除;

四是法律、法规未要求设置或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许可手续的非公路和非铁路标志标牌、宣传标语一律依法依规拆除;

五是由各属地政府(管委会)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一律依法依规拆除。

本次高速公路整治范围是公路用地范围内、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向外500米可视范围内;普通国省干线整治范围是公路用地范围内、公路建筑控制区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向外100米可视范围内;农村公路整治范围是公路用地范围内、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向外30米可视范围内;铁路整治范围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及保护区向外100米可视范围内。

进展

已拆除违法广告设施636块

根据省政府相关要求,我市于5月启动了全市范围内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5月,我市相关部门开展了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共排查出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6035块,其中违法广告类设施5497块。6月1日,我市启动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并将持续至6月30日。截至6月20日,全市公路、铁路沿线5497块违法广告类设施中,已动员设置业主自行拆除或属地政府(管委会)组织拆除636块,剩余违法广告类设施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待时限到期后(7个工作日),按照程序开展整治工作。538块合法保留广告牌由产权部门做好日常管理、维护。7月1日至7月10日,我市将根据排查和整治情况,制定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管理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一日一督、一路一督”的原则,我市将开展逐点督导检查,督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公路运营单位,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工作成效。对推进滞后、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县(市)区,将由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纪委、市政府目督办进行约谈通报,并引入纪律问责机制。(昆明日报  记者董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