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公职人员开车违规将被狠罚?辟谣:采集信息留档查询

06.06.2016  03:12

  本报讯  “自7月1日起,党员和公职人员开车出现违规行为将会被狠罚!”“涉及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将被通报纪检监察机关。”近日,这样的信息在网上流传,记者向相关部门求证后得知,从7月1日起,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内容确实有调整,但不是网传的“狠罚”,也并非直接“通报纪检监察机关”。

  5月18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中增加被处罚人有关信息采集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从7月1日起,各地在按照一般程序对交通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时,应当调查被处罚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并在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填写。

  “此次行政处罚调整适用于一般程序处罚,也就是罚款金额200元以上,或处扣证的处罚,在现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或违法通知书的。”据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7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最大变化是增加信息采集项目,并非直接通报纪检监察机关,相关信息仅留档保存,以便相关部门查询。“重罚”从交警方面来说并不准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不会因受处罚人的职业、政治面貌而有所改变。比如酒驾醉驾,除刑法和一般交通处罚外,党的纪检部门或违法人员单位也会根据规定进行内部处理,这是两套程序。

  另悉,目前云南省各级交管部门按照公安部要求正在对相关法律文书做最后完善落实,7月1日该规定将在全省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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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公职人员酒驾

  通报单位并抄告纪检监察部门

  新华社电公安部交管局日前表示,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继续落实通报所属单位并抄告纪检监察部门。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自4月30日至5月31日,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累计查处酒驾违法行为10.6万起,醉驾1.5万起,其中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741起,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34.6%、45.5%。

  据介绍,整治期间各地共开展全国统一行动5次,全省统一行动349次,地市统一行动3346次,平均每天检查机动车74.9万辆次。

  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表示,面对种种阻碍执法的行为,将细化完善执法流程,完善应对措施,坚持综合施策,联动惩戒,积极推行酒驾醉驾与个人信用挂钩,对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继续落实通报所属单位并抄告纪检监察部门的措施,推动单位加强内部教育管理和个人守法自律。

  据悉,酒驾醉驾多发态势还将持续,中小城市、农村地区酒驾醉驾问题还比较突出,需要长期坚持不懈地严管严查,实施综合治理、社会共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积极推进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与个人和单位征信挂钩,通过加强部门信息共享、抄告联动,社会群防群治,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体系,提升我国交通安全现代治理能力。

    记者 张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