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公积金交物管费 昆明还得再等一等

19.02.2016  10:53

  按照省住建厅联合财政厅发文通知:1月1日起,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都能用公积金支付物管费。这让大家很是高兴,不少市民也在春节假期盘算着如何提取公积金缴物管费。不过,晚报记者昨日从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因还未收到有关文件,暂时无法提取公积金支付物管费。

  省住建厅联合财政厅发文通知规定,每人可提取1500~2500元/年。在任何一个工作日内,除了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外,无需再出具其他证明,就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管费了。职工每年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额度按照职工缴存比例确定,当年不提取的来年不累计。

  去年12月23日,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处相关人员介绍,各州市还将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最终执行办法以各地实施细则为准。昆明等州巿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不一定能在下月1日出台相关细则并实施,因此,想提取公积金支付物管费的还得再等等。

  昨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由于该中心尚未接到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还无法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

  春城晚报 记者 张勇

  在昆明主城五区租房公积金交租每月最高2000元

  提取条件

  根据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台公示的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才能提取公积金。

  租房类别

  ●职工在租赁市场租房居住的

  包括租住商品房、房改房、单位集资房、农村住房等房源,本人及配偶因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时:

  1

  在五华区、西山区、盘龙区、官渡区、呈贡区租房的,月租金按不超过2000元计算;

  2

  在其他县区租房的,月租金按不超过1000元计算。

  ●职工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

  本人及配偶因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时:

  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所需材料

  ●公共材料:单位提取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公积金缴存银行的储蓄卡或存折。

  ●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还应提供租房发票(或收据)、租赁合同(或租房协议)。

  ●在租赁市场租房居住的:还应提供本人及配偶的无房证明、租房协议。

  注:每年租房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超过本人及配偶当年缴存额。

  无房证明这样开

  目前,昆明仅有3个房产证发放机构,分别为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西山区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官渡区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盘龙区、五华区没有发证机构。查询、开具无房证明,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相应地点,工作人员查询档案后,即可开具证明。

  证明在盘龙区和五华区无房

  地点:宝善街与护国路交叉口昆明市房屋交易中心6楼昆明市房屋交易中心

  收费:10元

  证明在呈贡区无房

  地点:彩云南路与春融街交叉口上海东盟大厦B3层呈贡区房屋交易产权处理处

  收费:不收费

  证明在西山区无房

  地点:西山区政府旁城建股份大楼2楼西山区房屋交易中心档案查询处

  收费:不收费

  证明在官渡区无房

  地点:春城路延长线日新立交桥旁官渡区住建局大楼2楼官渡区房屋交易产权处理处档案查询处

  收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