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109个公安派出所助阵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普洱支队最大限度的拓展消防安全监管力量的覆盖范围,充分发挥全市109个公安派出所点多、面广、贴近群众等优势特点,动员213名专(兼)职民警投身到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一线,全力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部署明责,全面动员行动。强化领导。市公安局及时制定下发《全市公安机关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并成立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警务督察长王斌担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导验收等工作。明确任务。市公安局召开专题会议,量化工作任务目标,明确公安派出所负责本辖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普查、排查登记工作,并依法采取警告、罚款、“三停”、临时查封和强制执行等措施,督促场所积极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落实责任。公安派出所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监管部门抓督查、基层组织抓落实、专人负责抓办理的“五级责任制”,并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实名制”排查整治,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帮扶指导,强化执法能力。蹲点培训。支队根据部分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水平较低、业务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匮乏的实际情况,发动全市10个大队派出消防监督执法业务能手深入到各乡镇派出所开展驻所培训30余次,有效解决了基层派出所民警执法能力偏弱的问题。民警轮训。镇沅、景东、宁洱等大队还以分期分批形式,指导派出所民警到消防大队进行跟班学习,有效培养了一批懂消防业务、会执法的派出所民警“带头人”,为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扎实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交流互动。各县(区)消防大队及时收集基层派出所民警在火患排查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60余条,并汇总整理进行解答,让民警进一步了解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的执法权限、检查范围及执法程序,全面提升了公安派出所民警的消防监督业务水平。
排查布控,无缝整治火患。分片包干。结合“网格化”管理工作,采取“分片、定点、包干”的形式,按照“全警消防”实施战略,发动109个公安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铁腕治患。公安派出所根据前期普查摸底情况,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三合一”、“多合一”火灾隐患场所,按照“六个一律”执法要求,实行上限执法和“零容忍”。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派出所共检查单位3551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896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03份。专项督查。市公安局成立专项督查组,对所辖工作区域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跟踪督办,确实整治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问题。
宣传教育,浓厚消防氛围。入户宣传。发挥公安派出所贴近基层、熟悉情况的前沿阵地优势,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进村入户活动,重点抓好老弱病残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地的消防安全提示工作。技能培训。继续落实“每周一训”宣传活动,指导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定期开展灭火逃生疏散演练,提高消防处置能力和从业人员的火灾隐患自纠能力。知识下乡。通过广泛张贴防火宣传画册、发放防火宣传资料、组织居民观看火灾警示教育片等形式,集中学习农村、家庭防火知识,真正将消防安全送到千家万户。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派出所共开展消防宣传200余次,组织开展灭火演练40余次,发放消防知识宣传单8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5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