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公安机关四个集体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18.11.2015  18:26

近日,云南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命名第三批云南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城第七批云南省文明村第十四批云南省文明单位第四批云南省文明小城镇和文明社区的通报》,楚雄州公安局名列其中,被授予第十四批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楚雄州公安局连续第五批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保持这项荣誉长达十五年。同时被表彰的还有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双柏县公安局、禄丰县公安局。作为州级文明行业,全州公安机关已有三分之一的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极大的肯定了我州公安机关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近年来,楚雄州公安局党委坚持把精神文明作为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内在动力来抓,将文明创建纳入公安工作总体规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保障、同表彰。全州公安机关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狠抓思想建设;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中始终引领主流文化、弘扬社会正气,以忠实履行公安主业来推动全社会精神文明事业的发展;以公安文化建设为载体,大力开展警营文化活动,积极释放“正能量”,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不断深化“文明服务行动”,推动民生警务,让精神文明创建成果直接惠及群众。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全州公安机关精神文明创建硕果累累。

 

荣誉的取得,是肯定,更是鞭策。作为国家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主要力量,公安机关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忠实捍卫者,更是精神文明的实践者和开拓者。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主旋律下,全州公安机关将进一步丰富精神文明建设的载体和内容,加强亮点建设和典型选树,以公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的浩然正气为社会各界作出表率;为平安楚雄、法治楚雄建设和富民强州宏伟目标的实现,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公安队伍。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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