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公安局督导检查全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8.04.2015  19:53

 

□ 通讯员 赵奇志

为促进各项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的落实,近日,州公安局纪委牵头,派出三个工作组,对全州公安机关36个单位(部门)2015年度第一季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历时一个多星期的专项督导检查。

此次检查,是州公安局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常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的一次有效实践,也是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联系分工负责制”的一次具体体现。督导检查组由州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芮灿杰带领,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暗访检查的方式进行,既检查单位的整体情况,也抽查部分下属部门的具体情况。检查的内容,一是全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二是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执行情况;三是违纪苗头排查、约谈、暗访、问责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四是“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受理查办系统”的使用情况;五是纪律作风及值班备勤情况。从检查了解的情况看,各县(市)公安局党委、州局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比较重视,抓工作的责任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普遍按照州公安局党委、县(市)委的要求,扎实开展反腐倡廉、作风建设等工作,开局良好。有的单位和部门还创新性地开展了预防民警违纪的措施,如大理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对违规民警下发《违规行为通知书》,使教育管理更具体、更有效;永平、洱源两县公安局制定违纪苗头排查暂行办法、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排查工作;宾川县公安局制定和完善了“一岗双责”等多个廉政建设制度等;弥渡县公安局制定的《廉政谈话制度》内容具体,操作性强。

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的同时,为了切实加强全州公安机关窗口服务部门作风建设,杜绝“冷、硬、横、推”现象,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州公安局于4月13日至20日派出4个督察组对全州12县(市)公安局值班室、接待室、交警队、派出所、车管分所、出入境管理办证厅等窗口部门的服务工作、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现场督察。通过现场督察,窗口民警服务质量有所提高,服务意识有所增强,有效杜绝窗口服务部门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检查组及时进行反馈并提出批评,立行立改,现场纠正。在督导检查基础上,州公安局纪委汇总情况认真研究,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措施,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及时整改和落实,推动全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