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公安局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

06.09.2016  19:10

9月2日,丽江市公安局召开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对全国公安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对中央《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和公安部有关部署要求进行传达学习,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专题学习交流。会议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建忠主持,市公安局党委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和副处以上党员干部参加。

 

 

会上,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武国传达了全国公安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就如何抓好贯彻落实交流发言。法制支队支队长高庆元传达了中央《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并交流发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吉火发佳组织原文学习了《问责条例》,并进行解读,同时组织学习了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权力就是责任,有责就要担当》和《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监察室主任李国艳就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交流发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文城代表党委班子交流了学习心得体会。

 

结合学习交流,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建忠围绕如何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及《问责条例》为契机,切实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补齐短板,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将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向深入提出了要求。

 

 

周建忠副市长指出,要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基础上,按照郭部长在全国公安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沿着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向,牢牢把握思想政治建设、能力素质建设、队伍管理改革、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5项重点任务,继续坚持一手抓突出问题整改、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四项建设”,着力打造法治公安,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公安队伍。

 

周建忠副市长强调,要牢牢把握深入推进公安“四项建设”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有利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部署要求,突出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和基层一线民警这一执法主体,在新修订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框架下抓紧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实用性强的执法指引,按照执法主体、执法标准、执法管理、执法信息化、执法公信力“五位一体”整体推进的思路,逐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项目化管理,确定阶段性目标,着力打造与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相适应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

 

 

周建忠副市长要求,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学习《问责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的重要内容,在这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把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切实履行好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和部门领导“一岗双责”及纪委监督责任,把管党治党、管警治警的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围绕建设法治公安,抓班子、带队伍、促规范,为丽江公安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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