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公安局全面整合基层警务资源

03.12.2014  17:27

      □ 通讯员 赵奇志

      为破解警力不足难题,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增强基层综合实力,2012年以来,州公安局将洱源县作为试点,以推进交管体制改革为契机,抢抓“十二五”基础建设发展机遇,大胆探索派出所、交警中队、基层消防员“三警合一”警务模式,取得积极成效,得到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充分肯定。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深入开展调研,反复论证并充分听取基层民警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州公安局党委决定在全州全面推进基层警务资源整合,研究制定了《大理州公安局关于全面推进基层警务资源整合的实施意见》,并于近日召开会议进行专门部署,确保每一项改革措施得到严格落实。

      《实施意见》主要做出两个方面的安排。一是破除体制障碍,理顺公安交管体制。在2012年州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全州公安交管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健全基层公安交管机构,在全州农村乡镇公安派出所普遍成立交警中队,负责辖区县乡道、乡村道的公安交管工作,由派出所一名副所长兼任交警中队中队长。由县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对现有公安编制进行科学合理的统筹调剂,适当增加交管警力,原则上每个新成立的农村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聘用3-10名专(兼)职交通协管员,协管员经费保障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的经费保障纳入同级财政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管理;对现属州级国有资产但由县市公安交警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连车带编下划。按照整合资源、合署办公、合力建立、避免重复投入的原则,统筹规划新建和改扩建派出所、交警中队基础设施,推进派出所、交警中队基础设施建设,为实现合署办公提供保障。

      二是坚持试点先行,探索积累工作经验。把洱源县牛街派出所作为试点,以整合基础建设为切入点,全面整合警务资源,实现派出所、交警中队、消防中队“三警合一”,并逐步在全县推广。通过整合基建、机构、警力和保障,改善基层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提高基层战斗实力和服务水平。通过整合警力,更好地统筹治安、交通、消防各块工作的进度,没有事故时交通民警参与治安管理工作,缓解派出所警力不足问题;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派出所有足够警力及时处置。通过加强业务交叉培训和多岗位实践锻炼,派出所民警基本做到集治安、交通、消防各块业务能力于一身,提高民警综合履职能力,增强派出所整体战斗力。对治安协管员、交通协管员、文职消防员、流动人口管理员实行统一招聘、统一保障,机构整合后,民警能及时受理群众不同的报警求助,统一服务窗口,不再出现推诿扯皮的情况,提高群众满意率。

      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陈川在部署会议上强调要主动顺势而为,全面推进基层警务资源整合。他要求全州公安机关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改革方向,明确改革目标,通过整合警务资源,还原派出所基本职能,做大做强派出所,全面夯实基础工作,将派出所建成集治安、交通、消防等职能于一体的综合战斗实体,有效开展管理、防范、打击、服务和信息采集等工作,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他同时提出,改革坚持“属地为主、分类实施、积极稳妥、注重效果”的原则,以县市公安局为主,不搞“一刀切”,将全州分为城市和县城镇、农村乡镇两大类,城市和县城镇保持现行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消防中队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不变,改革的重点是农村乡镇类。改革内容是实现五个整合,建立一套机制,2015年3月底前,确保整合工作基本完成,派出所正常运行;2015年上半年,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全面完成基层警务资源整合工作,视情调整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改革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