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部署推进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

24.03.2015  10:36

 

2015年3月20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董家禄出席会议就认真贯彻中央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框架意见和配套方案,分解落实相关改革任务,推进云南省公安改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刚主持会议并对省公安厅贯彻落实公安改革框架意见和配套方案的任务分工工作情况作说明。省公安厅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及改革办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大意义。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适应时代新发展和人民新期待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激发公安队伍生机活力、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必然要求,涉及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涉及人民群众和广大民警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会议细化分解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工作任务。 云南省公安厅对照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框架意见和配套方案,共梳理分解出27项120余条具体改革任务,主要涉及治安、交警、出入境管理等12个部门警种,内容主要包括户籍制度改革、“绿卡”制度改革、驾考制度改革、执法制度改革、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改革、警辅人员管理制度改革等。会议明确,厅直各单位可以突破分解任务的限制,结合云南省实际,把省委、省政府分配的改革任务以及其它一些制约公安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纳入此次改革的范围,制定每项任务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逐项提出具体的任务目标、计划步骤、操作程序,配套健全联系、会商、通报、督办等运行机制,确保推进落实。

 

会议明确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基本原则。坚持边学习、边请示、边调研、边思考的工作思路。 要加强对上请示汇报、横向交流借鉴、对下调查研究,结合警种职能抓紧开展调研,以最快速度、尽最大努力拿出研究成果。 坚持问题导向的工作方法。 要结合云南省情特点和公安工作实际,着眼于破解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瓶颈”难题,注重调研工作向基层延伸、向问题聚焦,努力提出“接地气”、符合云南实际的公安改革实施意见。 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思路和先易后难的工作原则。 对涉及地方事权、机制创新的改革任务,对社会关切、群众关心、惠及百姓的改革任务,优先考虑,能改的先改,尽量方便群众,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安改革实实在在的成果。

 

会议提出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点要求。 全省公安机关要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增强历史担当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做到责任在肩,以坐不住、等不得、拖不起的精神迅速行动。 要以强烈的机遇意识抓落实, 在思想认识上解决好“改革就是机遇、改革推动发展”的问题,用心用力把各项改革工作抓实抓好; 要以强烈的担当意识抓落实, 强化责任担当,主动认领任务,组织精干力量,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完成时限,狠抓工作落实; 要以强烈的协作意识抓落实, 加强沟通联系和协作,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群策群力、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氛围,努力开创全省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新局面,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 | 与安全相关的事绝不能开玩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全省安全防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