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党委传达学习中央近期重要会议精神

20.11.2018  17:16

 

11月19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展览”时重要讲话精神、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重要讲话精神,“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会议精神。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展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深沉的历史自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伟大旗帜,谱写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目前,公安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同时也给公安工作带来重大发展机遇。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振奋精神、抢抓机遇,扎实推进公安改革这项事关云南公安长远发展、事关广大民警切身利益的大事。要全面深化改革,公安机关机构改革、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公安“放管服”改革等改革内容是今年公安改革的重点,必须高度重视、集中力量、精心操作、稳妥推进,坚决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决不允许搞变通、打折扣。要注重整体推进,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禁毒大数据中心建设等重点任务,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破解难题,努力推动各项改革的落地落实。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是指导新时代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纲领性文献,为新时代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各级工会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起来,团结动员广大民警职工辅警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共谋公安发展,共创工会未来,奋力开创新时代云南公安工作新局面。全省公安机关各级工会组织要区别于一般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找准工作定位,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队伍建设、服务公安工作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新时代云南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把厅党委的部署要求落实到工会各项工作中去。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工会干部队伍,支持工会依法依章程创造性开展工作。同时各级工会要构建联系广泛、服务广大民警职工辅警的工会工作体系,让同志们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贴心人。

 

会议强调,郭声琨书记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科学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必须把握好“五个根本”,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和平安云南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全省公安机关要统一思想认识,坚持“预警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调解在先”,最大限度发挥“枫桥经验”在协调经济关系、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五个根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努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最大限度赢得民心、汇集民力、尊重民意,使社会治理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始终坚持自治法治德治这一根本方式,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始终坚持预测预警预防这一根本任务,把好源头关、检测关、管控关、责任关,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始终坚持基层基础建设这一根本支撑,抓住市域、社区两个重点,建好基层政法单位,筑牢社会和谐稳定基石。要服务中心工作,把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和做好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善于运用党建引领、群众路线、“三治”融合等经验,深入开展各类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抓好社会面巡逻防控,深入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全力维护全省社会面安全稳定。要扩大“枫桥经验”云南版的影响力,充分利用今年中央加强培植、引导、推广各地经验样本的契机,大胆探索、开拓创新,不断挖掘、培育、推广典型经验的“升级版”,打造体现时代特征、符合本地实际、具有示范意义的基层治理新品牌,把“枫桥经验”的好形式、好做法转变成自己的新成果、新经验。

 

省公安厅在昆党委委员参加会议,省公安厅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