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党委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近期重要会议精神

10.11.2018  13:42

 

11月8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10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精神和省委常委会贯彻要求。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总揽全局,深入阐释了进口博览会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共同建设一个更加美好世界的中国主张,着重宣示了进一步扩大开放的中国行动,充分彰显了中国推动更高水平开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和担当。全省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着眼开放大局,更加自觉地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融入全省“走出去”和跨越发展大局,立足公安职能,做好维护安全稳定和服务保障工作。要深入推进国际警务合作,提高打击跨境犯罪、保护境外重大项目和公民安全的能力。要深化边境地区重点整治,巩固境外打赌、打毒、打击非法绑架成果,努力为云南跨境经济发展营造良好周边环境。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发展的不平凡历程,表明了党中央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发出了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继续发展壮大的时代强音,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大信心和动力,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全省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切实增强立足公安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梳理公安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认真听取企业意见,推陈出新,进一步研究提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具体举措。要加大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对重点民营企业关键人员慎用强制措施,企业资产资金慎用冻结查封措施,立足公安职能力所能及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保护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10月31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经济形势作出科学研判,对下一步工作作出重要部署,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陈豪书记在省委常委会贯彻会议上的讲话,对推进云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陈豪书记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对经济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委对做好下步经济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要结合公安职能,服从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大局,严打经济犯罪,预警经济风险,打好化解经济金融领域重大稳定风险攻坚战,维护全省社会大局稳定,为实体企业提供更到位的服务保障,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指明了人工智能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意义,指出了人工智能研发运用的方向和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精神,深刻认识新一代人工智能是赢得竞争主动权的重要战略抓手,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能来源。要深入推进公安大数据战略,加快三大大数据中心建设,深化全警大数据应用,提升公安核心战斗力。要紧扣公安信息科技工作,借鉴发达省区公安人工智能运用先进经验,加强人工智能在公安维护稳定、打击犯罪、创新服务、社会治理方面的运用。

省公安厅在昆党委委员参加会议,厅直属各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