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党委会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第六次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精神

08.06.2018  15:31

 

6月7日,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央第六次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精神,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主持会议并就全省公安机关抓好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会议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学习贯彻《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与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我省“一个跨越、三大定位、五个着力”的发展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理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深刻理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对全省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全面安排部署。要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紧紧围绕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食药环、盗抢骗、黄赌毒”等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要健全完善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体系,坚决遏制重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切实为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要以中央第六环保督查组对我省开展“回头看”工作为契机,认真查找在防治和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大力气整改落实,积极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要按照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抓好《云南省公安机关保障服务脱贫攻坚12条措施》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脱贫帮扶工作。

 

会议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到中央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举措,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打赢蓝天保卫战、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要结合公安职能,抓好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严格办理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加强与环保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建立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各州市公安机关要落实好属地责任,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以实际行动捍卫法律的尊严、保卫人民的利益、维护中央打好环保攻坚战的决心。要强化督导检查,适时对各地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倒查过错责任。

 

省公安厅在昆党委委员参加会议,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