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市支行用地的结果公示
08.05.2015 22:49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市支行用地的结果公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市支行申请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该地块位于县街街道办事处县街集镇,于2007年9月领有行政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安国用(2007)字第0412号,面积为456.6平方米,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2014年11月经安宁市规划局(安规函[2014]24号)确认,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 经初步审查,同意按现用途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面积实测为456.60平方米,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土地出让金按472元/平方米核收。 公示于2015年4月23日在各政务信息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15天。截止公示期止,我中心未收到任何有异议的书面意见。
安宁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2015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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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2015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