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着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和均等化发展

12.04.2018  13:34

    2017年,云南省文化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把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把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和均等化发展作为工作重点,狠抓省政府工作报告中部署工作的圆满完成。

      建立现代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在省级层面及时成立了以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赵全,原省政府副省长高峰为召集人,省文化厅党组书记李涛、省政府副秘书长赵瑞金为副召集人的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和分工,并在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设立专门办公室。

      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围绕群众读书看报、看电视、听广播、文艺鉴赏、参加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制定了《云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四十九条,明确了政府提供保障的责任和义务。

      加大公共文化资金投入。2017年,全省文化文物专项资金支出8.7亿元,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强力的资金保障。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中国文化网络视、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推广工程等,争取国家投入资金近7000万元,提升了云南公共文化数字化水平。

      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云南省各级文化部门,在新闻出版、广电和体育等部门的配合下,坚持工作重心和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农村倾斜,进一步加大对云南省乌蒙山片区、石漠化片区、边境地区、藏区贫困县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力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了明显改善。有重点地开展第二批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为22个乡镇基层点和754个驿站配发了相关设备并开展技术培训,完成了40个乡镇和80个驿站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工作。同时,把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针对性地开展了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服务和展演活动。

      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制定下发《云南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工作验收方案》及《云南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考核评分细则》,完成了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乡和楚雄州禄丰县广通镇两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和实地验收,并在试点工作基础上,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州市结合实际制定和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整合资源地新建和改扩建乡镇综合文化站172个、村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556个,提升了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组织开展专项督察。根据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全年两次专项督察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