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交出台最严着装管理 一年四次不规范穿戴或下岗

15.10.2015  00:04

    一次着装不规范批评教育,三次待岗处理,一年内如四次着装不规范就可能面临解除劳动合同。12月1日起,号称昆明公交集团史上最严着装规范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

    从公交驾驶员的仪容仪表,可以看出一个公交企业的精神面貌。为有效提高公交服务品质,12月1日起,昆明公交集团将对近万名公交人着装进行规范化管理。在着装方面,在工作时间内要求公交驾驶员须按规范要求统一着工装,车长按规定佩戴星级臂章。着工装时,要做到穿戴整齐、端正、规范,保持干净、平整,无掉扣、错扣、脱线等现象。特别是衬衣衣扣除领口第一颗扣子可敞开外,其他全部扣上,衣领齐整不歪斜。衬衣(男性)下摆须系入裤内,袖口扣好、不得卷起。衬衣内可套穿其他衣物,但不能外露。外衣、工装裤应干净平整,系好拉链和扣子,衣袖和裤腿不挽起。同时,驾驶员在营运中还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跟高4厘米以上的高跟鞋等有碍安全行车的鞋类。

    在仪容仪表方面,要求驾驶员保持头发清洁、修剪得体,染烫头发不复杂、不留怪异发型。男性两侧鬓角不超过耳垂底部,前不遮盖眼睛、后不超过衬衣领底线,不佩戴夸张饰物、耳环(钉)。女性短发须梳理整齐,长发过肩须束起,前不遮盖眼睛。

    在处罚方面,在每月考核期内,驾驶员第一次违规将批评教育,第二次将对其进行降星处理,第三次将待岗送员工再培训中心学习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如果在年度内第四次违规,将给予行政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昆明日报 记者杨官荣 通讯员黄椿舒)

编辑:王莹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