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全面加强“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

02.02.2016  21:39

  为进一步加强冬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施甸县于2015年12月启动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突出保障民生、兜住底线、保护未成年人等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多部门密切配合的救助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和社会环境秩序稳定。今年1月中旬以来,寒潮来袭,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各乡镇快速行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严寒季节救助工作安全顺畅。

  一是加大主动救助力度。各乡镇延长主动救助、巡回救助时间,同时发挥流动救助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加大街头巡查、救助和劝返工作力度。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社会动员和街头劝导等活动,支持和鼓励社会各界提供救助线索,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帮助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二是开展拉网式排查。各部门共同行动,联合公安、住建等部门开展拉网式排查,在时间上侧重夜间,区域上侧重桥梁涵洞、废弃房屋、车站等流浪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的区域,密度要做到每天上下午各一次、晚间排查到21时。组织力量摸清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活动规律,人员构成等基本情况,对其中的重点对象建立服务档案,安排志愿者进行一对一的救助、劝导。

  三是救助行动全天无休。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确保生活无着人员求助有门路,社会提供线索有渠道。得到生活无着人员的线索后,县城内3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实施救助,郊区或偏远辖区1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实施救助。距离较远短时间无法赶到的,指导附近乡镇民政办、村居委会等组织搞好应急救助,保证第一时间解除求助人员的生存危机。

  四是对流浪未成年人实施重点救助。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坚持“发现一个、救助一个”、“先解救,后救助”原则,将救助工作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相结合。在救助中,突出人性化、亲情化工作方法,合理安排生活起居和文体娱乐、教育培训等活动,重视后续评估和照料工作,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尽可能的支持性、治疗性服务和替代性照顾,帮助他们摆脱流浪生活,逐步融入社会。

  五是强化对乡镇督查督导。要求各乡镇按照省、市、县民政部门相关要求,抓好冬季救助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救助预案,确保救助场所正常、安全运转,开展源头预防救助和救助回访,充分发挥“救急难、托底线、筑网底”的作用。

   (施甸县民政局 韦志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