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河长制督查组及4个督查组 全面促进昆明市重点工作推进

18.09.2017  09:25

记者日前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为贯彻落实《关于昆明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发挥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作用,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市人大常委会河长制督查组,同时还成立了4个督查组,将定期、不定期对滇池及阳宗海流域河道治理保护、寻甸县脱贫攻坚、五华区“创文”等重点工作进行调研并开展督查。

为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促进全市严格执行《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切实压实河长制责任,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机关工作实际,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成立了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的市人大常委会河长制督查组,开展全市河长制督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河长制督查组还下设2个主要由机关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组成的滇池流域、阳宗海流域督查小组。2个督查小组将根据市委的部署要求,加强与市政府各牵头部门、各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责任单位对接,及时组织督查组成员采用实地调研督查等方式,督促各有关责任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全力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同时,督促职能部门限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如发现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将会及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处理。

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结合工作实际及常委会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工作分工,针对当前全市的重点工作成立了4个督查组。滇池流域河长督查组和阳宗海流域河长督查组,将分别负责定期、不定期对滇池和阳宗海流域河道治理保护工作进行调研,对滇池和阳宗海流域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寻甸扶贫工作督查组将负责对寻甸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调研,对全市对口帮扶寻甸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市人大机关五华区“创文”工作督查组,将按市委“创文”第一督查组的工作要求,配合落实五华区具体创建督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将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类调研、视察、检查,完成好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一如既往、持之以恒地为推动人大及全市重点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