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全面依法治州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09.03.2015  13:07

州委依法治州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强调
把全面依法治州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梁志敏主持会议并讲话 杨宁李雄袁爱光杨健等出席


      本报讯(记者 施贵兴 实习生 李晓飞)3月6日下午,州委召开依法治州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近期依法治州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审议有关文件草案,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州委书记梁志敏主持会议并讲话。杨宁、李雄、袁爱光、杨健、罗进忠、杜涛、张剑萍、陈川、鲍康、普赵辉等领导出席会议。
      梁志敏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州是大理推动新常态下跨越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要从“四个全面”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州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李纪恒在大理宣讲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调研依法治省工作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问题导向,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开创法治大理建设新局面。
      梁志敏要求,要把握关键,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州进程。一要严格依法执政,坚持依宪执政,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突出抓好民族立法工作。二要严格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依法决策程序,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三要严格公正司法,积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内部办案监督工作机制,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四要创新社会治理工作机制,深化“平安大理”建设,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依法推进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五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全面开展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抓好立法、执法、司法三支队伍建设。
      梁志敏强调,要加强领导,确保全面依法治州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 治建设全过程,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司法人员要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二要强化统筹协调,领导小组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折不扣完成好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工作,各专项组和各县市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三要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责任,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全面依法治州各项工作真正落地生根见效。
      州委依法治州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