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主城7条道路和一环全线被列为占道亭棚禁设区

12.01.2017  09:08

   昆明信息港·昆明日报 记者孙潇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2016年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昆明市城市家具及公共设施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及相关会议要求,市城管执法局制定了主城区经营性占道亭棚整治方案,划定了经营性占道亭棚禁设区,全面加强对全市经营性占道亭棚管理。

  “经过多次现场调研和征求意见,我们对经营性占道亭棚禁设区进行调整,最终将主城一环区域内人民路、东风路、金碧路、西昌路、青年路、北京路、白塔路(含春城路)、一环全线(含一二一大街)等重要城市道路及上述道路与支次路交叉口30米范围内确定为经营性占道亭棚禁设区。其中,人民路、北京路两条重要城市道路不受一环环线限制,道路全线全部划定为禁设区。”该负责人表示,整治工作中,对摆放在禁设区内经审批同意设置的各类经营性占道亭棚全部迁移至禁设区域外,而对于未经审批同意,私自设置的占道亭棚进行了强制拆除。

  “经审批同意设置的各类经营性占道亭棚多由一些生活困难、身有残疾的群众经营,同时也能给附近的居民和行人带来便利,所以各区城管部门根据原有的设置点位,将亭棚搬迁到了附近的支次道路上。”该负责人说。截至目前,经营性占道亭棚禁设区内原有的113座经审批同意设置的各类经营性占道亭棚均已完成了搬迁。

  据悉,除了由市级划定的经营性占道亭棚禁设区,五华、官渡、盘龙、西山四区也将根据各区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重点片区划定经营性占道亭棚禁设区,比如五华区的重点片区为护国、华山街道,盘龙区是拓东、鼓楼街道,官渡区是吴井、太和街道,西山区是福海、金碧街道。目前,各区城管部门正在与重点片区内经营性占道亭棚禁设区管理业主单位、经营者进行协商。 6种违规情形将被处罚

  由于设置年代较长,不少占道亭棚都已褪色或锈迹斑斑,加上反复清除“城市牛皮癣”小广告,亭棚表面斑驳不堪。在此次整治中,除了经营性占道亭棚禁设区,五华、官渡、盘龙、西山四区内其他区域的占道亭棚也从去年12月开始开展了外观清洗整治。

  在各区城管部门的督促下,经营性亭棚管理业主单位、亭棚经营者对所有经营性占道亭棚外观进行清洗、粉刷、翻新,对乱粘贴广告、乱悬挂物品、乱搭接附属设施等情况进行彻底清理整治,尽最大努力还原亭棚本色。

  此外,通过整治,各区管理部门还加强了对经营性占道亭棚规范管理。“比如说,经营性占道亭棚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设置,经批准设置的经营性占道亭棚管理业主单位应与辖区城管部门签订管理责任书,明确亭棚管理责任,管理业主单位要加强对亭棚从业人员及经营行为的管理。依据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和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并按市容管理门前三包有关要求,做好亭棚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介绍,经营性占道亭棚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未经许可擅自迁移位置,占压盲道、管线检查井等市政设施,亭棚外摆放物品或亭外经营,亭棚外粘贴广告、悬挂经营物品,在亭棚亭身搭建或扩建附属设施或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的其他行为等6种情形,辖区管理部门都可依据《昆明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昆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和《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各区审批管理部门还将对设置在可设区域内的各类经营性占道亭棚要进行确认并下发同意设置批复意见,将明确批准设置的期限,并每年进行审批,建立管理台账,今年及之后经营性占道亭棚审批情况及亭棚设置的点位还将报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