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副局长林玉孝在2017年全省食品药品稽查工作培训会上的讲话

05.05.2017  17:32

认清形势   勇于担当  

努力开创食品药品稽查工作新局面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林玉孝

(2017年4月25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美丽的珠江源头曲靖,召开全省食品药品稽查工作培训会,主要任务是认真传达贯彻全国食品药品稽查工作会议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17年稽查重点工作,同时,对食品药品稽查执法业务知识进行系统培训。值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

一、 准确把握好 全国食品药品稽查工作会议精神

2017年3月23-24日,全国食品药品稽查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咸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16年,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稽查部门发挥不怕吃苦,敢打硬仗的务实作风,以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为主线,以查处大案要案为抓手,对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系统共查办案件293309件,没收违法所得2.4亿元,罚款23.9亿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683个,充分发挥了稽查震慑作用,维护了食品药品安全稳中向好局面。

会议强调,各级食品药品稽查部门要从“大稽查”角度牢牢把握稽查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要严字当头,勇于担当,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振士气、显权威,切实发挥稽查的“钢刀利刃”作用,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会议要求,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围绕总局部署的九大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积极查办大案要案,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二是加强稽查执法协查协作,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三是大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严格案件审核。四是加强稽查人员执法能力培训,规范稽查执法,激发办案积极性,进一步提升稽查队伍能力水平。

二、 充分认清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和稽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2016年以来,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稽查部门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全面加强执法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惩重处各种违法行为,有效的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守住了不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力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2016年全省接到投诉举报8724件,查办食品药品案件4763件,罚没款6656万元,严厉打击了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我省案卷质量在国家总局稽查局组织的全国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考核中进入单项前10名。曲靖市2016年办结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1017件,罚没款836.9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案件数增加7.6%,罚没款增加61.4%,在省局组织的案件评比评查中,抽查案件全部合格,2个案例入选国家食药监总局案例汇编,值得其他州市学习。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和稽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一)食品药品安全“五个前所未有”的总体形势没有改变。

2016年,省局新一届党组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作出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程度、人民群众的安全期待、社会各界的聚焦关注、改革发展面临的困难挑战、肩负的责任使命和压力“五个前所未有”的总体形势判断。从当前情况看,“五个前所未有”的总体形势没有改变,食品药品安全源头风险、过程风险、潜在风险、社会风险、管理风险、廉政风险不断增大,监管能力不足、机制不顺、基础不牢等诸多现实紧迫问题亟待解决。各级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监管执法工作抓得紧而又紧、严而又严、实而又实,努力让监管执法工作“”在风险的前面,坚守住不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二)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违法主体呈现多样化。部分持证企业主观故意违法时有发生。少数企业主为追求不法利益,道德诚信下滑,想尽一切手段逃避监管。制假售假“黑窝点”屡禁不绝。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由于监管面广、线长、点多,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导致食品药品制假“黑窝点”屡打不绝,有的甚至逐步形成了地下产业链。一些非食品药品企业参与违法,主动为食药企业提供非法原料或添加违禁物质。

二是违法手段更加隐蔽。网络销售食品药品成为监管的难点。电子商务发展迅速,网络销售数量庞大,但我们的监管能力和相应的法规滞后于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网络销售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不断出现。有的不法分子从原料采购、委托加工、包装说明书印制、仓储销售,整个违法过程全部实现网络化运作,稽查部门在查处这类案件时面临调查难、取证难、查处难等诸多难题。部分不法企业钻标准漏洞逃避监管。故意使用不在禁用名单或没有检验方法标准的违法添加物,以逃避抽检。如何破解这些难题,加强监管,需要我们共同探索。

三是执法查处更加困难。特别是食品领域,由于监管对象点多面广量大,准入门槛低,经营者法治意识薄弱,安全保障水平低,很多经营者又多是下岗职工、残疾人、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经营收入是唯一的生活来源,在执法时困难重重,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社会矛盾。

(三)基层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还十分突出。

一是基层执法人员勇于担当的精神不够。没有站在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政治问题的高度来认识,尽管绝大多数执法力量、经费等都安排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高风险领域的安全监管上,但由于主动担当的意识和对食品药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到位,勇于担当的精神不够强。

二是能力素质与执法监管的需要不匹配。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多,专业性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较高。但当前,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出现年龄老化、食品药品业务知识匮乏,许多基层执法人员连沙门氏菌、阪崎肠杆菌等常见的食品污染致病菌名称都没听说过,存在不愿学、不想学,不会管、不敢管的情况,能力素质与执法监管要求差距较大。

三是不同程度存在执法监管畏难情绪。基层监管机构面临技术支撑弱、办公条件差、装备不完善、执法力量单薄等困难;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大、风险高、任务重,工作压力增大,但执法自信不足,造成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积极性不高、状态低迷、产生了畏难情绪,不同程度存在主动作为不够、被动应付的现象。

四是多头领导工作忙乱。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接受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部门的业务指导,受县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任务多、会议多、培训多、检查多、文件多,导致基层疲于奔波、忙乱现象严重。

三、勇于担当,努力开创全省食品药品稽查工作新局面

面对当前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严峻形势和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挑战,做好食品药品稽查工作,一方面要坚持严厉打击的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落实;另一方面,也要与时俱进地解决新问题,谋划新思路,采取新举措,才能开创稽查工作的新局面。下面,我对做好2017年全省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深刻认识食品药品稽查执法的极端重要性。

稽查作为整个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门,是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高食品药品经营者法律遵从度,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手段,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最后一道环节和关口,如果这个环节出现疏漏,整个监管体系就会动摇。要深刻认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既是食品药品安全的执法监管者,也是食品药品的消费者、不安全食品药品的受害者,进一步强化责任感、紧迫感,自觉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放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中来认识,放在贯彻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中来思考,放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来把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食品药品稽查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进一步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

一要提升案件查办的数量和质量。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和稽查部门要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有两责”要求,层层传导监管压力,在提升案件查办数量和大案要案上下功夫。要不断健全完善稽查执法岗位责任制、责任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使考核评价工作考出实情、考出实绩、考出动力。在这方面,省局稽查局已采取行动,明确提出2017年查办案件数在2016年基础上翻倍,将案件数层层分解到处室,纳入到处室综合考核指标内容,对完成指标任务好的处室将给予表彰并增加优秀公务员名额,对考核结果为最后一名的处室,在年终公务员考评时无优秀名额,并将对处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二要扩大案源,主动查办。稽查工作要始终关注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善于从投诉举报、日常巡查检查、飞行检查、有因核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等方面发现违法线索,扩大案源,深挖细追,一查到底。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监督抽验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抽样的能力,提高监督抽验的靶向性和不合格率,使有限的抽验经费为稽查办案扩大案源发挥支撑作用。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顶格处罚,绝不姑息。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要加强案件的督察督办力度。2017年,国家总局将通过直接组织查处、案件交办和挂牌督办等三种方式加强对各地的督查和业务指导。总局要求,工业化生产企业的违法案件由省局直接查办,或由省局指定市局查办,不得层层转办;总局组织查处或交办的重点案件,下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办理进展不力的,总局将采用挂牌督办的方式予以重点监督。为落实总局要求,省局将采取对应方式加强案件的督查督办,以确保案件的办理进度和办理质量。全省各级稽查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凡是总局、省局交办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抵触、拖延,“一把手”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指定专人负责,层层分解责任,列出案件办理推进表,紧盯任务节点,紧盯办理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上级交办的案件查处任务。

(三)进一步加大联合联治工作力度。

要转变思维,强化联合作战,切实改变当前因案协调、有事协调的临时做法,向常态化多区域、多部门协作联动转变,更加注重联动融合、联合联治。要建立和完善与卫生、公安、质监等部门的联合稽查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交换制度、联合办案工作制度,建立畅通有效的协调沟通平台、信息交流平台、联合办案平台,实现部门间的无缝链接。要强化行刑衔接,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杜绝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瞒案不报等问题,努力形成上下协同、区域协作、部门联合的“大稽查”格局。

(四)进一步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对于促进依法行政、震慑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具有重要作用。今年,总局计划修订《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下决心大力推动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工作。总局的计划和决心既是对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积极回应和有力保障,也是对我们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的考验和促进。今年,省局将加大对全省各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不断向社会传递公平正义的正能量。

案件信息公开是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工作。总的要求是,既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案件办理环节的知情权,也要注意维护公民隐私、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确保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全省各级必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规定和要求,坚决做到不经沟通不发布、不经审核不发布、不经批准不发布。

(五)进一步提升稽查队伍能力素质。

针对县级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各级各部门要整合监管理念、文化、措施、手段,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坚定做好食品药品稽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针对基层执法人员年龄老化、基础学历不高、食品药品业务知识匮乏等现状,各级要全面强化稽查队伍素质建设,加大培训力度,转变培训方式,突出培训实效,采取以老带新、跟班锻炼、联合执法、交叉检查、实作培训等方式,加强食品药品法律规章和业务知识技能的学习、提高,尽快满足执法监管的素质要求。这次全省稽查工作培训,也是基于这个目的,希望大家严守培训纪律,认真学习体会,学有所悟、学有所成。

(六)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规范性。

各级稽查执法部门要全面落实好国家总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云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启用省政府法制办等四部门联发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统一、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要全面落实行政处罚案件查审定分离制度,重点强化执法办案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程序关、量罚关的严格把守,落实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切实体现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全面启用检察系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按要求录入所查办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主动接受检察部门的监督。要全面建立并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件评查、执法信息公开等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用有效的监督确保执法的规范,用规范的执法确保稽查执法队伍的安全。

同志们,2017年是推进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省局党组将2017年定位为全系统“抓责任落地之年,抓成效落实之年”。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勇于担当,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省局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新形势下食品药品稽查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