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律援助领导干部业务培训班在昆明举办

27.09.2016  15:34

      9月20日-23日,全省法律援助领导干部业务培训班在昆明开班。省司法厅副厅长齐金岭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200余人参加培训。
  齐金岭副厅长全面回顾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来,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效。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坚持开拓创新、勇于担当,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职能,有力地促进了我省法律援助事业的长足发展。“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7万余件,受援人数32.5万余人,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74亿多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超过78.2万余人次,办案量平均年递增20%以上,位居西部第一,全国前列;全省法律援助经费总额达到2.7亿元,法律援助经费增长幅度位居西部前列。

      齐金岭副厅长要求,做好法律援助工作重点要在抓好“三个扩大”、“四个规范”和“四个保障”三大任务,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一是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要进一步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要扩大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覆盖人群、要扩大法律援助咨询服务覆盖范围。二是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规范服务标准、规范质量管理、规范便民服务、规范监督管理。三是强化法律援助基础保障。要加强法律援助政策保障、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加强法律援助机构队伍保障、加强协调配合机制保障。
  齐金岭副厅长强调,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要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真正变成抢抓机遇的战略行动、实实在在的惠民措施。各地要善于把握机遇,坚持从严处着眼,向实处着力,认真谋划、精心实施,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全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特别要做好《实施意见》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要把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摆上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努力将原则性、方向性的政策部署转化为具体化、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提出可检验的服务标准和可完成的时间进度,促进贯彻落实有序推进、早见成效。同时把《实施意见》的宣传作为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的重要抓手,制定宣传方案、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移动通讯等新兴传播手段,提高法律援助宣传效果,让社会公众了解并支持法律援助工作。还要进一步完善动态化督导工作机制,确保文件部署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开班仪式后,邀请了云南大学法学院、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等院校的知名教师分别为学员开展了《刑事辩护技巧》、《婚姻家庭纠纷处理》、《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沟通技巧》等方面的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