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培训班在杭州举办

06.12.2016  10:06

      11月28日至12月2日,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培训班在杭州举办。司法部法法律援助工作司司长白萍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作专题授课,法律援助工作司副司长林溪、副巡视员牛文忠分别主持开班仪式。
  此次培训班以提高法律援助机构管理干部贯彻落实中办发[2015]37号文件精神、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为目标,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负责人就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内容进行授课,并开设了“法律援助立法、信息化建设、刑事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明年工作思路”等专题研讨。    白萍在专题授课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各级法律援助管理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中准确把握法律援助工作的形势和地位,深刻理解中央关于法律援助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政府的民生工程的基本定位。

      白萍指出,司法部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工作,当前法律援助工作处于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要切实抓好“扩大范围、提高质量、强化保障、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这四项任务,全面推进中办发[2015]37号文件贯彻落实。  

      白萍要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突出抓好全局性重大改革措施落实,具体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值班律师制工作、发挥律师作用、推进申诉法律援助、发挥法律援助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作用、法律援助立法工作和涉军法律援助工作等七个方面改革措施的落实工作。     

      白萍还就推进法律援助管理工作有序运行作了具体部署,并提出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做好统计基础工作和加强培训工作等五个方面的具体工作要求。     

      各省(市、区、兵团)司法厅(局)、副省级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法援司联系点负责人70余人参加培训。我省就法律援助标准化服务与质量管理问题进行了大会交流和专题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