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越擦越亮

23.11.2020  10:19

创建之梦终于变成现实,创建之路结出累累硕果。日前,本报记者对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专访。

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昆明意味着什么?

答:大家都知道,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管理能力、综合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的综合体现,是我国目前综合评价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

就昆明而言,作为云南的省会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仅是一项阶段性任务,也是一个战略性目标;不仅是一项严肃的政治责任,也是一个崇高的历史使命。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内在要求,是昆明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和火车头的有力举措,是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迫切需要,更是顺应人民群众期盼的民生工程。

问: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对昆明有哪些重要意义?将对昆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促进作用?

答:昆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起步较早,1999年就被列为全国首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07年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2011年获得提名资格。如今,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对昆明和昆明市民来说,终于梦想成真,这既是一段艰难的奋斗历程,也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众志成城、齐心协力交上的一份优异“成绩单”。在这里,我们也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对创文工作的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和在创文过程中做出的不懈努力和辛勤付出表示感谢。

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是昆明发展进程中的大事、喜事,对于昆明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发展环境、彰显城市品牌,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我们可以看到,通过创建,切实改善了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品质,塑造了良好社会风尚,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也有了明显提升。而随着创建的成功,也将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归属感、荣誉感、认同感,提振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自信心、精气神,不断提升城市的美誉度、吸引力、影响力,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昆明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问:此次在全国众多城市的比拼中脱颖而出,昆明在创建过程中主要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呈现出哪些亮点?

答:近年来,特别是在2018年—2020年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周期中,昆明坚持以创建促进发展、以创建改善环境、以创建造福群众,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攻坚克难,深入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在组织领导上坚持“全面发动、全员参与、全力推进”,在调度指挥上强调“市区互动、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在任务落实上突出“工作细分、任务细分、区域细分”,在宣传发动上注重“人人参与、人人奉献、人人共享”,全市市民文明素质明显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干部作风明显转变。

创建伊始,我们就通过定目标、定任务、定要求、定步骤,明确了2018年夯实基层基础、2019年着力巩固提升、2020年全力攻坚冲刺的实施步骤。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高位统筹,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组建“1+9”创建工作指挥部,建立“省市区街道”“党政军群”“社会各界”共同参加的“4+4+N”联动机制和“每日曝光、每周巡访、每月督查、双月点评、季度测评、年度考核”的督查检查机制,全市协同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凝聚起强大创建工作合力。二是注重德法兼治,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先塑文明人、再建文明城”的理念,持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贯穿文明城市创建全过程。三是突出创建为民,把群众满意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文明创建与补齐民生短板紧密结合,着力彰显城市发展温度。四是狠抓宣传动员,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增强市民文明意识,着力营造全民参与创建格局。五是着眼全域创建,持续推动创建常态长效,注重创新方式、积极探索,综合运用制度手段、法治手段、技术手段、督查手段,推进创建常态化、制度化、系统化。

问:在创建为民利民惠民方面,昆明市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不在于“得牌”,而是让老百姓受益;不是让城市“受奖”,而是让老百姓得实惠。这是昆明创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也是我们始终坚持的一个理念。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我们在创文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为民导向,把为民理念贯穿到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努力让创建文明城市成为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成为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的民心工程。

通过创建,全市在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生活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人文环境、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等各个方面都有了明显提升。我们可以从一组数据上来看,多年来昆明市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以上都投向了民生领域。具体到各领域,在政务环境方面,实现政务服务从8小时向“全天候”服务的智慧跨越。在生活环境方面,深入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着力解决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城市道路、农贸市场、重点区域卫生环境和社会秩序等重点难点问题,新增城市绿地743公顷,完成老旧小区改造463万平方米,建有城市公厕4450座。在社会环境方面,在《中国城市公共安全感调查报告(2019)》中,昆明市公共安全感指数居全国省会城市首位。在生态环境方面,滇池全湖水质继续保持Ⅳ类,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长期保持在97%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51.4%,以总评分第一名的成绩荣获联合国人居署“国际花园城市”E类金奖,获得世界春城全球第一,位居全球避暑名城和中国避暑名城榜首。在人文环境方面,每年都会举行大量各类文化活动、体育赛事,被评为全国十大最具文化影响力城市,成为全国第一家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省会城市。在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方面,围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开展各类德育主题活动3000余场,建成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41个、社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9个、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中心13个、乡村学校少年宫94所,深入推进“三名”工程,新增优质学位7万多个。

这只是为民创建成果的一部分。比如还有,城市环境卫生更加整洁、老旧小区“微改造”让生活环境变得更美好、农贸市场更加干净规范、“礼让斑马线”等行动让交通出行更加有序、窗口服务更加便民、身边的志愿者和志愿活动越来越多……这些都是市民在日常学习生活工作中能切身感受到的。

可以说通过创文,我们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用创建为民的生动实践,让大家充分感受到精神文明建设带来的成效和变化,让昆明人有了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也充分说明这是一项顺民意、惠民生、得民心的工作。

城市是人民的,创建是大家的。也正是因为这一件件便民利民的好事实事,增强了广大市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通过广泛发动、宣传引导,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市民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在全市形成了人人参与、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创建格局。

问:下一步,昆明将如何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长期留住这块“金字招牌”?

答:成绩来之不易,更要倍加珍惜。我们不但要留住这块“金字招牌”,更要越擦越亮。

事实上,创建常态长效的工作我们一直在做。今年10月,印发了《常态长效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此前也先后制定推出了《关于建立健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六个不滑坡”推进“六个持续提升”的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方案,并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全链条”的创建责任体系,建成“昆明市文明创建动态管理系统”,推动创建工作融入日常、严在经常。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逗号、没有句号,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创建成功是一个新的起点,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立足于全面创建、全民创建、全程创建和全域创建,扎实做好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努力推动昆明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更高水平迈进。一方面,推动文明创建由城市建成区辐射延伸到全市所有县区,让更多城乡居民共享文明创建成果;另一方面,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长效化,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实现由“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城市文明”的整体跃升,做到城市面貌年年有新变化、创建活动年年有新成果、城市文明年年有新进步,为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强大道德支撑和精神力量。 

创文大事记

1999

昆明市成为首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2007

昆明市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2011

昆明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

2016

昆明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提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2017

3月6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程连元率队到市文明办调研时强调,要全力以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推动昆明城市文明程度实现质的飞跃。

3月29日  昆明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动员全市上下举全市之力、集全民之智,全力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同时,印发《关于调整充实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成员及明确有关职责的通知》《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机制》和《成立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查组》等系列配套文件。

6月21日  昆明交警开始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礼让行人”的专项行动。从此,“礼让斑马线”在昆明蔚然成风。

10月  昆明市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11月17日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昆明市安宁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两项荣誉。

12月11日  昆明市安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结大会召开。会议强调,全市上下要以安宁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榜样,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积极投入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来,推动全域文明、全体文明、全程文明,实现由“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城市文明”的整体提升。

2018

1月10日  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努力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

2月23日  昆明市召开城市文明建设管理电视电话会议,对文明城市创建、城市品质提升、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月  昆明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六个不滑坡”  推进“六个持续提升”的工作方案》,提出确保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城市道路、农贸市场、校园周边、重点区域卫生环境和社会秩序“六个不滑坡”,推进小区微改造、小区社会治理、城市景观形象、城市文明交通、数字化城市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六个持续提升”。

4月  《昆明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提出三年实施步骤,深入推进  “八大环境”建设,重点实施十五项提升工程,重点培育八个品牌创建项目。

12月1日  《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

2019

1月19日  “春城志愿行·滇池明珠清”昆明“滇池卫士”志愿服务活动启动暨“市民河长”聘任仪式在滇池大坝举行,启动为期3年的志愿服务系列活动,打造百名“市民河长”、千支“爱湖志愿服务队”、万名“滇池卫士”的“百千万”滇池志愿服务品牌。

3月20日  中央文明办公布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在4个省会提名城市中,昆明位列第一。

11月6日  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指挥部分成三个组,对主城各区创文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同一天,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2019年第二次工作调度会,要求更加细致、规范、高效地做好各项工作,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12月30日  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提出,要深化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机制,强化创建为民意识,细化建设举措,树标杆创品牌,确保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

2020

3月11日  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暨2020年第一次调度会召开。

7月8日  市委、市政府召开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战决胜动员大会。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全力以赴,确保成功创建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

7月17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程连元带队督导检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后到昆明火车站、市第一人民医院住宅区、康宏小区、石虎关立交桥、滇池路进行实地督导。

9月2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程连元率队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指挥部调研时强调,要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做好各项创文工作,确保成功创建成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

10月  昆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常态长效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提出重点推动创文各项工程常态化开展,涉及思想道德建设、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等13个重点领域。

11月10日  昆明市、昆明市石林县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昆明市安宁市复查确认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11月20日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昆明获“全国文明城市”殊荣。(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贾献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