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期许、话嘱托、议担当…… 全国人大代表视察云南检察工作侧记(三)

07.07.2017  20:02

    7月5日,代表们先后来到大理州苍山保护管理局视察苍山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到洱源县邓川镇东湖镇视察洱海保护“七大行动”开展情况。 




    当日下午,代表们到了洱源县三营镇郑家庄视察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在郑家庄,代表们走进村中藏族同胞的家,他们用藏语亲切交谈,心中的真情自然流露。我们用相机镜头捕捉到了代表和藏族村民上演的“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感人画面……

    看!藏族同胞笑得多开心啊!




    这些精彩、美好、和谐的瞬间是民族同胞心连心、团结友好的见证。一名来自西藏团的代表在视察了郑家庄的情况后,不禁感慨:“一个自然村的7个民族能这样和睦相处,共同把家园建设得如此美丽、干净,真是很不错。”郑家庄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聚居村,这里居住着汉族、白族、藏族、傣族、纳西族、傈僳族、彝族共7个民族和1个摩梭人。

 

    按照工作安排,7月6日上午,代表们前往拉市海省级自然保护区视察生态保护情况。虽然天空偶尔飘过阵阵小雨,但是依然没有影响他们前行的步伐……6日下午,代表们来到了丽江市检察院视察,听取了丽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郝建勋关于丽江市检察机关服务生态建设的工作情况汇报。


    丽江市检察机关把各项检察工作自觉融入到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充分履职,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自2015年以来,对严重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批捕75起,提起公诉163起;严肃查办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职务犯罪,近三年来,共查办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职务犯罪16人;加强生态文明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2015年来共开展职务犯罪专题讲座35场,受教育人数达700余人次;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和督促支持起诉工作,采取“生态扶贫”的方式,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护工作。


    期许与嘱托……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美好期盼,也是此次代表们视察的重点。听完汇报后,代表们纷纷发言,结合整个视察工作行程,代表们畅谈了视察感受,就视察情况向云南省检察院进行了反馈,对云南检察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新疆代表团代表席文海:“一路走来,我们能感觉到云南各级检察机关对此项工作都非常重视,特别是云南检察机关能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对云南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做到工作上有措施,思想上有抓手,思路上有成效,特别昆明、大理检察机关能按照要求提前介入,以最大的决心,最实的行动为云南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希望检察机关更进一步重视、抓好云南的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强代表联络工作;视察中发现存在一些因为开采矿石植被被破坏的情况,希望检察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少一点案发后运动式的处罚,多一点事前的预防教育工作。

    新疆代表团代表热孜古力•库拉洪:“此次视察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通过视察,我们深入了解了云南检察机关的检察文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云南检察工作措施成效好,成绩显著。

    新疆代表团代表阿迪力•吾休尔:“作为文艺界的代表,我的工作也会让我对生态文明建设产生思考,如在我走钢丝的过程中,经历过恶劣的天气和环境,这让我意识到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检察机关在目前工作的基础上不能放松,应该更加重视。

    新疆代表团代表杨琴:“10块钱的破坏用1000块钱都恢复不了,时隔6年来到云南,我觉得生态环境变化非常大。视察中,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就是云南对卫生环境的改善也做得很好。

希望注重对女检察官的培养,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希望云南以后‘山美,水美,人更美’”。

    新疆代表团热孜万古丽•加马力:“检察机关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成绩突出,很有特色,让我深受启发。

    驻藏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此次视察让我印象非常深刻,启发很大。视察中,感受到了云南检察机关在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方面工作做了很多的探索和创新,亮点纷呈。

建议高检把云南经验在全国检察系统进行推广。在公益诉讼方面还有一些细节、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去解决、完善这项制度。

    西藏代表团代表洛桑旦巴:“所到之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深入人心,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非常强。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这里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值得我们学习。同时,云南多渠道保护生态环境的形式也是非常值得学习,这既是一个汇聚力量的过程,也是一个宣传法治理念的过程。

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做好预防工作。

    吉林代表团代表郑亨日:云南检察机关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中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做法好,成效显著,认真履职,勇于担当,非常给力。印象最深的是云南检察机关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做好预防工作。

    吉林代表团代表郭乃硕:“云南检察机关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氛围非常浓烈,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平台已经搭建,对违法行为‘亮剑’,擦亮了打击犯罪的‘刀枪’。在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如洱海的治理,大理、丽江的湿地建设。

    西藏代表团代表次旺仁增:“通过这次视察学习,让我明白了检察机关在服务生态文明方面有很多好举措、好做法,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保护青山绿水任重道远,希望云南检察机关在高检院、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大胆探索,做好生态云南建设的守护者。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做好预防、法治宣传工作。

    西藏代表团代表格桑卓嘎:“看到云南检察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工作及成效,我们非常欣慰。希望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西藏代表团代表扎西央金:“通过这次视察,让我更全面地了解检察机关的工作,云南检察机关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有很好的成效,建议加大对少数民族双语检察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新疆代表团代表秦忠:“云南检察机关在服务生态文明方面建设成效显著,如严格执法,大力宣传……

 

不忘初心,继续前行......

 

    代表们发言后,参加会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代表联络处副调研员刘瑞莹表示:对涉及人大常委会的建议,我们将认真进行反馈。


    高检院代表联络处处长霍冰华表示: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非常好,有建设性,我们将对意见建议进行梳理,专题向高检领导汇报,并抓好落实。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施建邦表示:代表们所提意见都非常中肯,对促进云南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代表们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梳理、逐项研究,切实将视察成果转化为具体措施,不断推进包括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内的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回顾代表们在云南考察期间的每一站,代表们通过“看、听、问、谈”,零距离感知了云南检察工作蓬勃发展的强势劲头。同时,代表们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也给云南检察干警留下了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