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党组召开“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第三专题第二次学习研讨会

09.12.2015  11:19

     

2015年12月8日上午,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的要求,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组织召开了“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第三专题第二次研讨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讲话,院党组成员、厅级干部做了交流发言,部分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研讨会以“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为专题进行了集体学习研讨。参会人员结合法院发展和实际工作,分别畅谈了严以用权的内涵、重要意义及具体做法,对照部分先进模范事迹和典型腐败案件,结合领导权、审判权和执行权的行使,反思反省,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交流。

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同志充分肯定了大家的交流发言,认为发言很有针对性,谈了认识体会、查了问题不足、明确了整改措施,学习研讨取得明显的质量效果。围绕研讨主题,张学群院长讲了三点意见:一是必须在思想上认识到位。能否正确对待权力,按照规范行使权力,是对每一名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最重要的一项考验。严以用权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是获取群众信任的根本,是检验干部的试金石,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保证,也是家庭和个人的“护身符”。二是必须正确把握严以用权的丰富内涵。作为行使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从五个方面全面理解把握好“严以用权”的丰富内涵:权力具有双重性;权力具有三重结构;权力的本质是责任;权力的来源于人民;权力行使要有边界。作为行使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全面理解把握好“严以用权”的丰富内涵,始终坚持权力的本质是责任,始终要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三是必须强化领导干部表率意识。作为法院的领导干部,身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责和使命,必须自觉按原则办事,按规则行事,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公正用权、为民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的表率。

张学群院长指出,从8月份至12月份,云南高院党组围绕“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严以律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三个专题开展了6次研讨,总体来讲:学习研讨活动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开展,成效较为明显,大家感到收获较大。主要特点和收获是: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营造研讨氛围,深入探讨问题;三是把握关键要求,切实做到“三严”;四是正确运用典型,发挥昭示警示作用;五是着力查找不足,强化问题意识;六是切实搞好整改,明确前进方向。

会上,张学群院长还就下一阶段的专项教育活动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作者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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