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杰局长在省局党组中心组第三次集中学习会上的讲话

27.04.2015  10:41
 

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决定

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食药监管局局长  杨  杰

(2015年4月24日)

同志们:

根据省局党组工作安排,这次中心组集中学习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理解把握省委《决定》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全面兴起学习贯彻热潮

2015年3月31日召开的中共云南省委九届十次全体会议,是我省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部署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路子、谱写好中国梦云南篇章任务的动员会,是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和推动云南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的决定》,这是我省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各项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云南实现富民强滇、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好中国梦云南篇章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决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的头等大事。

一是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决定》的主要精神。即明确一条主旋律,以“跨越式发展”主旋律;把握“三个定位”新目标,努力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抓住“五个着力”工作重点,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上下功夫,破解跨越式发展瓶颈制约;在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上下功夫,加快产业结构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在创新驱动上下功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在全面深化改革上下功夫,为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在扩大开放上下功夫,努力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当前,云南已经积聚了多重叠加优势,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提出的旅游资源、科教资源、农业资源、区位优势、生态环境等比较优势和其他综合优势。国家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进一步提升了云南在国家发展和开放大局中的战略地位;中央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西部地区更多的倾斜支持,为云南基础设施建设提速、新兴产业发展升级提供了坚实支撑。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为我们确立的新定位、提出的新要求、赋予的新使命,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对接国家发展战略,争取到更多政策、资金和项目的支持。我们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定位,更加坚定信心和决心,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干好当前,才能无愧于机遇的垂青。

二是要切实抓好省委《决定》精神的学习贯彻。要将学习贯彻《决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十三五”规划制定、全面提升监管能力结合起来,坚持“”字当头、“”字在先、“”字为要,解放思想、拼出闯劲抓落实,建强队伍、提升素质抓落实,转变作风、善作善成抓落实,明确责任、督促检查抓落实,反腐倡廉、净化政治生态促落实,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抓落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抓好《决定》的贯彻执行,在抓落实、见成效这个关键上下功夫,以更加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办法、更加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实现新发展、迈上新台阶,让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省食药监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坚持以省委《决定》为指导,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和民生问题,是确保省委《决定》在全省得到全面落实的重要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全省食药监系统要以省委《决定》为指导,以编制“十三五”规划为统领,建体制、强基础、提能力、保安全,着力加强基层监管体系、法规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息化体系、稽查体系、应急体系、诚信体系、社会共治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全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保持和发展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良好局面。当前,省局实行处室每月工作重点报送制度,抓好省局部署工作的落实,真正做到主动作为、积极作为。

一是加强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夯实监管基础。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健全完善的监管网络体系,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基础和前提。要积极推进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的落实,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在不断健全基层监管机构、不断延伸监管触角、不断扩大监管队伍上下功夫,主动作为,破解难题。尤其是针对县区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新情况,要深入研究改革后行政管理体制、监管运行机制等重点问题,继续指导推动乡镇监管所建设和省级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确保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不弱化,要细致深入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坚定信念信心,切实做到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干劲不减、工作不断。

二是加强法规体系建设,为监管提供法制保障。健全完善的法规体系是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有法可依、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的制度保障。要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贯穿全程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确保各项重大决策科学合理。要着力加强法规政策建设。抓住国家《食品安全法》即将出台的机遇,协调做好《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尽快拟定出台省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目录清单。争取省政府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制定《云南省小作坊小摊贩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对“三小”实施常态化监管。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重大案件合议制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全系统行政执法水平继续走在全省前列。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案件。各级要高度重视,及时妥善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咨询等工作。

三是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执法提供技术支撑。积极构建以省级检验机构为龙头、州市检验机构为骨干、县级检验为支撑、社会检验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是食品药品监管的重要技术保障。要切实抓好在建项目建设。国家总局安排项目、资金,均以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进展、质量为依据,必须全力抓好在建项目建设,为后续项目争取奠定良好基础。省局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督查指导,尽快保质保量完成第一批省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要继续跟进第二批11个州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中央投资计划,抓好县级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项目,力争更多项目列入国家投资。积极协调建设资金,争取年内完成省局检测实验中心综合项目建设。要全面加强财经纪律,推进项目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四是加强信息化体系建设,为监管提供科学手段。加强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先进的网络技术、信息技术践行科学监管,以信息化促进监管科学化,转变监管方式和手段,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监管效率的根本途径。要积极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监管项目建设。按照《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抓好省市两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实现药品电子监管数据落地,完成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电子监管工作,协调卫生计生部门,推进医疗机构实施电子监管,指导16个州市局、32个县区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试点工作,健全完善“四品一械”信息化应用系统,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要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专家委员会智囊和参谋作用,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五是加强稽查体系建设,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食品药品稽查体系是食品药品监管的一把“利剑”,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重要手段。要健全完善个案突破、整体推进,一地突破、全省联查的稽查办案机制,循线深挖、追根溯源,全环节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使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成为食品药品治理常态。推动在公安部门成立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专门队伍。加强行刑衔接,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采取各种法律制裁手段,最大限度地遏制和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省局稽查局要发挥全局稽查工作的指导协调作用,真正做到全省一盘棋、上下联动的新格局。

六是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应急体系建设是有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救援的重要保障,是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要筑牢应急管理组织基础,逐步建立健全省、州(市)、县(区)、乡(镇)四级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确保应急处置指挥有力、协调有序、科学高效。要筑牢应急管理预案基础,制定、修订、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分类预案和应急检测预案,形成层次清晰、衔接配套、范围全面、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体系。要筑牢应急管理制度基础,建立和坚持风险隐患排查、分析制度,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落实和督查力度,确保信息报告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建立健全信息发布、舆情收集和分析制度,为事件处置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筑牢应急管理能力基础,分级分类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物资储备体系,加强装备建设。要加强对检验检测数据的分析研判,及时处置有关风险问题,并向社会公布有关检测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七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的食品药品不是检验检测出来的,而是生产出来的,安全源于企业的自律、经营者的良心、社会责任的担当。要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责任意识,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从源头上确保质量安全;引导企业正确处理好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当二者产生矛盾时,坚定不移地维护公众利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靠企业自律,但自律不是自发,必须建立倒逼机制。要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办法,健全管理制度,提升质量管理体系;推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多部门联合的征信系统,严格严肃推行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使不诚信企业“一处失信、寸步难行”;建立层层追溯系统,使问题企业、产品能够及时得到查处;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使生产经营者“想安全、要安全、能安全”。倡导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广泛成立各类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八是加强社会共治体系建设,努力形成监管合力。食品药品安全是一个社会问题,要充分发挥监管主体、市场主体、消费主体等方面的作用,需要政府、企业、个人及全社会共同担当起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环境的责任,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打一场食品药品安全的人民战争,才能从根本上有效解决。要不断完善目标责任制,把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与社会综治维稳目标责任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刚性要求。推进与相关部门、州市政府合作共建。充分发挥“四品一械”专家委员会作用,为监管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坚持新闻发布会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开展公众宣传。完善投诉举报、举报奖励等制度,引导公众参与监督,拓宽案件信息来源;健全公众宣教长效机制,及时宣传监管成效,普及安全知识,以监管正能量赢取社会公众的关心与支持;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合作,引导各类媒体以回应公众关切为先、符合公共利益为要,理性发声,提振公众食品药品信心。

三、坚决落实“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已,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和“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为新时期干部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是新时期好干部的具体而明确的标准。“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新要求要贯穿于队伍建设始终,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一支讲政治、守纪律、听指挥、业务强、工作实、作风好的监管队伍,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干事、包容和谐的工作氛围。结合省局工作实际,当前要着力推进“五项”工作落实。

一是抓好干部学习。学习是一种态度,一种追求,也是一种生活方式。要把学习作为提高干部政治品质和业务能力的重要手段,增强学习的自觉性。要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的实效性。要继续举办好每月干部知识讲座,组织好省委组织部开展的干部网络学习和国家总局干部网络学院学习,组织好赴省外、国外的学习考察。要继续做好干部本科学历教育,办好食品药品硕士研究生班,鼓励干部职工报考博士研究生。要做好各类业务技术培训,增强培训内容的操作性,提高培训的有效性。要切实办好云南食品安全研究院、云南食品安全管理学院、云南中医药产业发展研究院。

二是抓好干部培养。要为干部的成长进步拓宽渠道,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加大干部外部交流提拔力度。积极协调,推进落实优秀干部到总局和州市局挂职锻炼。要继续做好新农村工作,增加干部的工作经历。要做好处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

三是抓好干部使用。要鲜明树立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为标准的用人导向。要坚持五湖四海、四面八方、公道正派用人、用公道正派的人,让作风正、敢担当、肯干事、能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在干部选拔中,要严把“群众关、廉政关、纪律关、程序关、任职关”。抓好机关党委换届工作,做好工会换届和组建妇委会工作。

四是抓好干部管理。要认真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教育,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贯穿于干部监督管理的全过程。要切实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群众纪律教育,通过刚性约束严格执纪,强化他律和自律,让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创新管理方法,落实年中对处室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干部考核工作。

五是抓好干部生活。要注重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把解决好干部职工的实际困难放在重要位置。要积极协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重大活动保障和办案人员出差补助、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学费补助等实际问题。要发挥工会等单位作用,活跃职工文体生活。

同志们,云南站在了跨越式发展的新起点上,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强大动力,以省委《决定》为有力指导,坚定云南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的信心和决心,始终保持敢于涉险滩、敢于破藩篱、敢于担责任的闯劲,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善抓机遇、开拓进取,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全力以赴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事业跨越式发展、谱写好中国梦云南篇章而努力奋斗!

 

来源: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