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中心组开展2016年度第二次集中学习研讨

12.04.2016  02:56

    4月8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文冰同志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厅党组中心组2016年度第二次集中学习研讨,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并就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刘云山同志在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的主要精神和赵乐际同志总结讲话的主要精神,以及省委书记李纪恒同志在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认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党中央向全党发出的政治号令,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动党内教育由“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由集中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有力抓手。与会同志纷纷表示,一定要在更高站位上深化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央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闻令而动、听令而行,把学习教育抓好、抓实、抓到位。会议明确,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厅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厅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厅属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厅直属机关党委设立办公室,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厅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处、驻厅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负责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日常工作。二是要抓紧制定方案。会议对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方案进行了研究,并要求厅直属机关党委结合厅里实际于4月15日前拟定厅党组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印发组织实施。三是要在结合上下功夫。会议强调要注重四个方面的结合:注重与实施“基层党建推进年”相结合;注重与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相结合;注重与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相结合;注重与实施“两类”组织党组织覆盖提升行动相结合。

    3月28日,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厅党组及时对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3月29日,厅直属机关纪委按照厅党组的要求及时从国务院、省政府门户网站将国务院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下载并印发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以基层党委(支部)为单位进行了认真学习。在4月8日召开的厅党组会上,再次组织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和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主要精神,同时,会议对厅2015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地检查考核进行了安排,并提出了要求;会议明确,4月12日召开厅直属机关党的工作会议暨参与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动员大会,由厅党组主要负责人作工作报告和动员讲话并与厅党组成员签订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个责任制”责任书,并要求厅党组成员及其他厅领导也要在规定时间与所分管处室和单位签订“三个责任制”责任书,采取“签字背书”的办法,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责任;会议强调,要及时开展廉政谈话,要求厅直属机关党委抓紧印制《廉政谈话纪录本》,配发厅领导和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厅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责任,及时开展廉政谈话,使之成为常态化、制度化,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副书记钟勉同志在全省基层党建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组织部李小三部长的讲话精神。会议认为,省委对2016年的基层党建工作作出了全面的部署,最为关键、最为重要的就是抓贯彻、抓执行、抓落实。会议要求,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书记要强化主业意识、主责意识、主导意识,切实把“基层党建推进年”的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基层党建推进年”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会议对厅党组实施“基层党建推进年”的工作方案进行讨论研究,并要求厅直属机关党委结合厅里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厅“基层党建推进年”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印发实施。同时,会议要求厅直属机关党委要认真做好“两类”组织“三个一”工作,即:搞好一个调研活动、召开一个座谈会议、成立一个工作班子,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厅管省一级“两类”组织和全省建筑业、房地产业“两类”组织党组织覆盖提升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