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11.11.2017  20:08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在永德县大雪山民族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肖涛

(2017年11月8日)

同志们: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提出的十九大精神“七进三到”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到边、到底、到心”的要求,结合落实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及日程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于8日至10日组织市级有关部门,采取市、县、乡共同联动的方式,在永德县大雪山民族乡开展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为重点,以各级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基层群众为重点对象,围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宣传主题,以“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为统领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参加本次活动的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对参加今天动员会议的各村“两委”干部、新农村指导员、大学生村官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工作在法治宣传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敬意!为开展好此次宣传教育活动,我讲几点意见。

  一、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0月18日至24日在北京召开,这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历史性变革,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等重大政治论断,深刻阐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确定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目标,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

  我们要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岗位实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在工作上,落实到行动上。各部门要以这次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宣传为契机,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努力奋斗!

  二、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

  人民群众不仅关注人身安全,而且关注吃、住、行是否放心、舒心、安心;不仅关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成效如何,而且关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水平高低;不仅关注自身合法权益能不能得到有效保障,而且关注社会公平正义是否真正得到充分体现。满足人民的新需求,就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临沧因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边疆、民族、山区、贫困等市情的因素,形式复杂多变,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更是克不容缓。

(一)法治宣传教育有利于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也是改革发展的重要条件。作为欠发达地区的临沧,当前正处于转型升级、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呈现出经济发展的艰巨性与社会矛盾的多样性双重因素、历史遗留问题与社会新生矛盾双重压力等矛盾交织并存的特点。特别是经济社会在实现跨越赶超的同时,受多种因素影响,也集中暴露和引发了一些问题,因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民间借贷危机及非法集资风险集中显现等,如果处置不妥当,很可能造成交叉感染、蔓延升级。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就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好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基层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处理问题的能力,引导群众通过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把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在根本上维护和谐稳定,实现社会长治久安。

(二)法治宣传教育有利于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推进法治化进程

  通过开展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和职责权限观念,自觉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法治宣传教育针对的不是少数个体,而是整个群体,群体法治意识的提高带动的是大环境的风气,由点到线到面的普及带来的效益是不可忽视的。人们法治素养的提升不仅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还能够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在开展各项工作时是否合法,是否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整体上有效地推进社会各个方面的法治化进程。

(三)法治宣传教育有利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关键在于优化法治环境。从中外社会发展实践来看,法治环境是决定一个地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它作为一种无形资源,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投资环境乃至经济增长。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经济秩序,增强广大群众依法参与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有效预防、减少和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全市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总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切实增强搞好这次活动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确保活动过程让群众参与、活动成效让群众评判、活动成果让群众共享,切实把活动办好办出成效。

  三、抓住重点,结合实际,深入持久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此次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坚持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的原则开展,将用3天时间采取集中与分散的方式相结合,通过集中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法律知识、科普知识、健康知识宣传“一条街”活动,法治知识竞赛活动,赠送法律图书、建立法律图书角等系列活动,让基层干部群众及时掌握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了解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引导各民族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和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结合当前的实际和重点,法治宣传教育须注重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长期有序开展

  历史和现实表明,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生命力在于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这就要求各级党委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职能,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更加深入持久的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因地制宜,突出法治宣传的载体、形式、方法,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将法治宣传内容深入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长期有序的开展下去。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党员要模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把对法律条文的学习升华为对宪法及法律的信仰,把对法律法规的被动了解转化为通过正当途径表达诉求的意识,让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二)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创新法治宣传模式,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法治宣传就是要宣传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宪法是核心,是前提,是义务。

  一是要深入学习宣传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念、新论断、新要求指导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突出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延伸“法律六进”活动,用特殊群体带动广大群众受教,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范围,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广泛性;三是要在利用好学校、机关等现有的普法阵地的同时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互联网建立信息共享,让法治内容随处可见,让法治思想互相影响,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当前和谐稳定的现状,把握预防各地区矛盾纠纷的规律和特点,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在此次活动期间,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务求活动圆满顺利并取得实效。此次宣传活动面对的是基层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宣讲教员要创新普法工作模式,采取通俗易懂、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宣讲。要多与法律服务相结合,通过开展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方式,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灵活性、趣味性和实效性。

  参加宣讲、培训的各级干部,既是学员、又是宣传员,要认真参加宣传教育的各项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集中宣讲学习的基础上,把所学所获的法律知识带到各村寨中,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同时,各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好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原则,切实履行好普法工作职责,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探索农村基层法治宣传工作的新模式,为全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寻求更好的方法和途径,为推进法治临沧建设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同志们,让我们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开启大雪山民族乡发展新篇章,为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努力奋斗!

  最后,预祝大雪山民族乡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