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带头对照检查自我批评——提意见要有担当 听意见要有胸怀

01.03.2018  12:04


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对标对表‘ 理论武装’要求差距大……”2月28日,省检察院机关事务管理处党支部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同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宁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带头进行对照检查、自我批评。

此次组织生活会主题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

会上,机关事务管理处党支部书记李绍荣代表支部班子作对照检查,通报了意见征求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今后整改思路和努力方向。随后,李宁同志带头首先进行对照检查,结合工作实际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从思想、政治、作风、纪律、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等方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查找,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并按要求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该支部党员逐一发言对李宁同志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之后,该支部各党员也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开展了诚恳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了民主评议。

李宁认真听取了支部党员的发言,并对此次会议情况进行了点评。他指出,此次组织生活会准备充分,制定了方案,按照要求组织学习了有关内容,开展交心谈心,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会上,支部党员坦诚、客观的自我批评,对自身问题的剖析及对其他同志客观、深入的批评达到了动真碰硬、红脸出汗的效果,是一次有质量的组织生活会。但也存在主题不够突出、查找问题不够深入、针对性不强等问题,要在今后的组织生活会中加以改进。

李宁结合自身实际,与支部党员分享交流了在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宗旨意识方面的切身体会。他指出,作为共产党员要光明磊落,有话讲在“桌面”,提出意见的同志要有担当有勇气,听取意见的同志要有胸怀有包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各位党员同志都应该以组织生活会的召开为契机,加强对自身的反省、对工作的反思、对党性的锤炼。他对机关事务管理处党支部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落实党章要求,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真正达到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二是要“”字当头,切实发挥党支部作用。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支部班子成员要敢于担当模范带头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懂规矩,守纪律。要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作用,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大政方针,继续深入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实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支部各党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三是要注重实效,充分发挥每个党员的主体作用。要根据支部党员实际情况,量体裁衣,突出问题导向,抓实支部工作,调动每个党员的主动性、积极性,让支部每个党员了解、参与到支部各项工作中。要发扬党内民主,重大活动、决定要征求党员意见建议;四是要加强整改落实。支部和党员都要认真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会上同志之间提出的批评,认真研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不断改进作风、促进工作。

最后,机关事务管理处支部书记代表支部作了表态发言,将全力落实李宁同志的讲话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端正作风,廉洁自律,继续深挖自身问题,以问题为导向,逐条整改不断改进工作,争取在2018年取得更大成绩。

省院机关党委督导组到会督导,并对会议作点评;省院纪检监察派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