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环保局“七措施”创新环保工作思路

13.01.2016  17:52

2015年,元江环保局采取“七措施”,进一步创新环保工作思路。

一是加大宣传提升执法能力。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加大宣传,提高现场监察能力,强化规范一线执法,加强事前防范,对出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调查准确、处置到位”。

二是多措施并举共创生态文明。元江围绕生态县建设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用目标任务和制度措施推动生态建设的全面开展。目前有已命名的省级乡镇5个,市级生态村69个,省级绿色学校11所,市级绿色学校24所,省级绿色社区1个,市级绿色社区2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1个。同时有一个乡镇申报了国家级生态乡镇,五个乡镇(街道)申报了省级生态乡镇,做到了省级生态乡镇全覆盖。

三是上下齐心抓好污染减排。2015年,我县的重点减排项目共有6项。经过努力,元江县减排目标均顺利完成,其中,完成COD削减量为372吨,完成率为109%;氨氮削减量为54.9吨,完成率为107%;水泥厂综合脱硝率为60.39%,氮氧化物削减量为572吨。

四是强化行动创新环境监管机制。结合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制定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机制,完善配套设施,严格执法。2015年,共对辖区内的39家主要污染源现场监察29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91人次。立案查处14件环境违法案件,实施罚款14件,上缴罚款277687元,向32家企业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五是高效服务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元江环保局继续推行重大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事急办”、“特事实办”服务机制的同时,采取“一简化、二压缩”的方式,为企业服务、为基层服务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六是加强监测强化环境质量信息公开。通过对县城实现全天24小时不间断采样监测,  2015年共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旬报36期,环境空气监测结果是一级天数308天,二级天数57天,全年没有出现超标天数,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七是以“请进来,送出去“方式,强化环保队伍建设。一方面多次邀请省、市专家到元江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讲授环境保护相关政策、重点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相关知识。另一方面多次派人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管理、污染减排工作等业务培训,使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得到明显加强,为完成各项环保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