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23.02.2016  19:02

  为全面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畅通救助申请和受理渠道,优化工作流程,及时受理、转办申请救助事项,确保困难群众求救有门、受助及时。罗平县制定并下发了《罗平县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的工作职责。县级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办公室,承担具体日常管理工作,设立服务窗口;乡镇(街道)建立了相应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平台、服务窗口和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民政的领导担任,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担具体日常工作;村(居)委会设立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站,受乡镇(街道)委托按照社会救助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同时制作了《罗平县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受理、分办、转办流程图》、《罗平县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办理单》、《罗平县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转办件办理反馈单》,使困难群众申请的救助事项得到及时受理和转办,实现救助申请人与相关部门的高效对接,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社会救助服务。

   罗平县民政局 董学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