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个机械式停车场建设规模应在1000个泊位以内

06.01.2021  09:31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对地方标准《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规范》]进行公示,企业和市民可在2月4日前提出意见建议。

规范》明确,停车场(库)的建设规模应综合考虑周边用地情况、停车需求、交通出行特征、路网承载能力及城市交通管理等因素,原则上单个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规模应控制在1000个泊位以内。停车场(库)配套商业用房面积应满足车库运营管理需要,原则上不宜超过停车设施面积的10%,管理用房面积不应超过停车设施面积的5%。

建设单位应委托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编制建设方案。停车库分为全自动停车库与复式停车库,全自动停车库的停车设备可采用平面移动类、巷道堆垛类、垂直升降类、垂直循环类、水平循环类和多层循环类;复式停车库的停车设备可采用升降横移类和简易升降类。

停车场(库)设备选型应根据交通环境、用地面积、空间布局、建筑物规模、设计泊位数等具体条件进行选择和设计,鼓励采用智能化较高的市场成熟合格产品。停车场(库)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应低于10%;应建设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并联网接入昆明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昆明日报 记者董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