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监管工作

25.12.2014  13:54
 

    为进一步落实采矿权人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的法定责任和义务,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采矿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采矿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为契机,沧源县国土资源局深入采矿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矿山土地复垦相关事项进行宣传。

一是对采矿权人已按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的,督促其按规定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及土地复垦费用,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使用。

二是对未按规定编制方案的,按文件精神,要求采矿权人提交方案编制承诺书,明确具体完成时限。目前,采矿权人已提交承诺书 22份。

下一步该局还将强化对采矿权人的监督管理,以确保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有序推进。

         

来源:临沧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