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特检院积极配合做好昆明市辖区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工作

15.07.2016  17:43

自云南省县(区)质监局由垂直管理下划地方管理后,县(区)质监局工作模式相应带来一些变化,省特检院为进一步加强与昆明辖区县(区)质监局的沟通协调,成立了以院长和书记为组长的两个调研小组,主动配合昆明市质监局“质量强市”督查考核组,积极探索特种设备检验与安全监管工作配合模式,对昆明市辖区县(区)质监局开展特种设备检验与监管工作探讨。

调研小组每到一地,都主动向县(区)质监局介绍省特检院工作情况和工作特点,深入了解县(区)质监局工作模式,详细通报了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的情况反馈,特别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电梯使用等问题,提出希望通过接触加深彼此沟通联系和互动,经调研小组与县(区)质监局进行了深入沟通和探讨,达成了三点共识: 一是 进一步完善和建立监察与检验的联动机制,重新编制通讯录指定联络人员和联络方式,加强沟通协调。 二是 加强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操作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息采用准确。 三是 加强对服务对象办理特种设备办事流程的宣传,完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指南,包括办理范围、程序、所需资料、地点、联系人、电话、办公时间等,便于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通过此次调研,省特检院加强了与昆明辖区各县(区)监督局之间的工作交流,同时也进一步完善了与昆明辖区各县(区)监督局的联络机制,为更好、更快、更准的开展特种设备检验和监管提供了有利条件,对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做了有益的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