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云南最美检察人物”候选人——盐津县人民检察院唐仲远

24.04.2017  20:42


    兢兢业业,辛勤工作。自1984年进入检察院以来,唐仲远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地耕耘在检察事业上,承办或参办贪污贿赂案件79件,公诉案件271件,批捕案件267件,追捕、追诉漏犯10余名,追诉漏罪20余起。所办案件均无错案、瑕庇或发生涉检信访,用自己的汗水和辛勤的劳动,撑起“检察”这个光辉的职业。     30多年来,唐仲远总是率先挑选疑难复杂的案件,主动捡最难“”的案件“”,遇到大案、疑难案件,他主动请缨,同事们都称他是敢办铁案的“拼命三郎”。记不清有多少个日夜和节假日,唐仲远为尽快办结案件,守着一盏孤灯和一摞摞卷宗在办公室度过,特别是疑难复杂案件,熬更守夜,连续作战,更是数不胜数。案件拿不下来,拿不准的时候,用他的话说:“梦里都在想着对策”。         高风亮节,做好“传帮带”。检察事业需要承前启后,更需要推出专业人才,唐仲远在日常生活中,都会把学到的知识和办案经验毫不保留地传播给同事,与同事们探讨,提高大家的工作能力。2013年底,唐仲远认识到预防工作是社会综治和宣传报道检察工作的一个重大窗口,是提高检察声誉的一个途径,为了让单位的年轻人有更多的发展空间、成长环境,他主动向院党组提出退居二线、到业务较重的部门工作的要求。     唐仲远曾经和同事说过:“如果我满30年工龄时能够退休的话,我就办理退休手续。”即使有着退休的强烈愿望,唐仲远依然没有“车到码头船靠岸”的思想,更没有消极疲软,而是以他那“只要干得动,在办案一线工作更加充实”的朴实誓言,踏踏实实地干着他应干的一切。     天道酬勤,收获荣誉。多年以来,唐仲远勤勤恳恳,付出汗水和辛勤的劳动,收获了较多的荣誉。2011年12月,昭通日报宣传了唐仲远的“黄牛”精神;2013年唐仲远被评为昭通市预防职务犯罪“先进个人”;2014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2015年获全国群众最满意的检察官提名奖;2015年被评为云南“十大法制新闻人物”;2015年被评为云南省第五届道德模范、云南省最美的基层干部、盐津县最美干警和“中国好人”。